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向陈莹丽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7-08-08 来源:省教育厅官网

浙教工委〔2017〕22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近期,省委书记车俊就陈莹丽同志的感人事迹作出批示,肯定她用有限的生命阐释了对教师职业的热爱、对学生无私的关爱,让人肃然起敬,并要求全省教育系统认真学习陈莹丽老师的先进事迹,用实际行动弘扬陈莹丽老师爱岗敬业、舍己为人、甘于奉献的精神品质。

陈莹丽,女,共青团员,浙江乐清人,1991年7月出生,生前任乐清市大荆镇镇安学校班主任兼社会与历史教师。2017年7月13日,因病不幸去世,年仅26岁。陈莹丽同志2014年从杭州师范大学毕业后,曾先后在乐成公立寄宿学校、乐清市总工会职业技术学校和大荆镇镇安学校任教,一直不忘作为一名人民教师的初心,坚守在乡村学校一线,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甘于奉献,全身心地投入到学校教育教学工作。2017年3月,在身患绝症后,不顾家人劝阻,毅然选择回到钟爱的三尺讲台,坚持为学生上课直到生命最后一刻,把最绚丽的青春献给了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用生命诠释了新时期人民教师光荣而神圣的职责和使命,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共鸣。

陈莹丽同志是我省教育系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有”“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要求的模范,是新时期教书育人的榜样,是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楷模。为彰显陈莹丽同志的先进事迹和高尚师德,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师德水平,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号召全省教育系统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向陈莹丽同志学习。全省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要以陈莹丽同志为榜样,学习她热爱教育事业,坚守教育理想,坚持把个人价值融入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事业的坚定信念;学习她乐观坚毅,敢于担当,扎根基层,甘于奉献,始终把教育事业需要放在首位的精神品质;学习她不忘从教初心,忠诚履行教师职责,爱岗敬业,恪尽职守,用实际行动诠释“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职业道德;学习她胸怀学生,用爱引领学生成长进步,把爱融入教育教学的理念情怀。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认真组织,迅速掀起向陈莹丽同志学习的热潮,形成学习先进、弘扬正能量的良好氛围。要采取集中学习、专题研讨、座谈交流、征文演讲等多种形式学习,把陈莹丽同志的先进事迹作为今年暑期师德培训和秋季新教师入职培训内容,全面深化对陈莹丽同志先进事迹的认识,引导广大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对照标杆,查找自身在理想情怀、职业素养、责任担当、道德情操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自觉从本职岗位做起,用心用情、脚踏实地、尽职履责、奋发有为、勇于担当,争做一名“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教师。要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采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报道学习活动开展情况,引导、推动学习活动的持续深入开展,把先进事迹转化为争做“四有”好教师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在学习中善于总结、发现和挖掘当地学校的优秀教师典型,用身边人、身边事来感染和吸引更多教师投入到学习活动中去,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和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为高水平谱写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浙江篇章汇聚强大精神力量,为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建成教育强省做出更大的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浙江省教育厅

2017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