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及寒假期间学校安全卫生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12-25 来源:省教育厅网站

浙教办函〔2017〕298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今年以来,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的共同努力下,全省教育系统没有发生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校园安全形势总体良好。当前临近岁末,高校学生放假离校返乡和春节、寒假师生外出走亲访友期间是各类安全事故的易发、多发时期。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现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及寒假期间学校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教发厅〔2017〕1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传染病防控与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2017〕6号)要求,就认真做好寒假、春节前后的校园安全卫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认识,全面履行校园安全卫生工作责任

学校安全卫生工作是千万家庭幸福生活的重要支撑,是教育持续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石。保障学生生命安全和健康是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问题,也是教育系统重大的政治任务和底线要求。从近期暗访、督查看,学校安全卫生工作不实、不细,浮于表面等问题还时有存在。校园周边存在一定安全隐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一定要认清当前安全卫生工作形势,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真抓实干,齐抓共管,坚决防范和遏制学校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强化排查整治,扎实做好今冬明春校园安全卫生工作

各地各校要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结合本地本校实际,认真做好隐患排查整治,确保校园安全稳定。重点对教学楼、宿舍、食堂、图书馆等人员聚集场所和配电室、实验室等重点安全部位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学校用火、用电、用气安全作一次专题提醒,对消防安全隐患要认真排查、整治。特别是要检查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宿舍管理员室是否私拉乱接电线,违规使用电器,绝对不允许在房间内给电瓶车充电。要加强教师办公室安全检查,提醒安全使用电热台板等取暖设备,做到人走电关。要提醒师生注意交通安全,乘坐安全的交通工具上班、上学。校车运营前要认真进行安全检查,充分考虑雨雪、大雾、冰冻、大风、寒潮等灾害性天气可能对校车运行造成影响,遇到灾害天气要会同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进行充分的安全评估后决定是否开行,同时加强校车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和提醒,注意行车安全。

三、加强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保障师生身体健康

各地各校要根据冬季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特点,结合近期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学校结核病和高校艾滋病防控工作专项检查的部署,有针对性地对校园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工作做一次深入检查。要切实履行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以千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和餐饮质量提升行动为抓手,夯实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基础,提升学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要注意结核病、诺如病毒、流感、水痘等冬季常见传染病疫情的发展变化情况,加强与当地疾控部门的联系,严格落实呼吸道、肠道传染病防控各项措施。做好教室、宿舍、图书馆、食堂等人群聚集场所的保洁和通风,严格落实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患病学生返校核查等制度,出现疫情及时报告、及时处置。要密切关注雾霾天气对师生健康的影响,根据气象部门预警适时采取停止室外锻炼活动等措施。要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疾病预防控制、禁毒防艾等知识,提醒广大师生在假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饮食习惯,提高识毒防毒拒毒意识,不到或少到人群密集场所活动,减少病毒交叉感染。

四、加强师生教育,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各校要在学生集中离校、返校前后,通过安全教育课、安全演练、短信、家长会、告家长书等途径,普遍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强化师生安全防范意识,不断提高师生逃生避险、自救互救技能。要强化家长法定监护人的意识和责任,提醒家长加强节假日期间对子女的管教和监护。特别要加强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寒防冻、防食物中毒、防煤气中毒、防溺水等方面的教育。要教育学生不参加危险的活动和游戏,注意用火用电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尤其是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和船只,高校学生在离校时要求以乘坐公共交通为主,不允许学生私自包车,确保学生往返学校的交通安全。加强师生防电信诈骗教育,提高识别诈骗信息的能力。加强教职员工的法治教育,维护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不酒后驾驶机动车辆、不酗酒、不赌博、不接触毒品、不参加传销组织、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五、加强管理服务,做好留校师生的工作

各高校要对假期留校的学生尽可能安排相对集中的住宿,落实辅导员进驻公寓,营造好温馨、祥和的春节公寓氛围。要做好困难学生的帮扶和“送温暖”工作,加强心理疏导,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要教育、提醒留校学生严格服从学校住宿安排和宿舍管理,不违章用电,遵守学校宿舍管理规定,遵守宿舍作息时间,严禁在宿舍内从事各种违纪违法活动。遇到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学校要及时向学生发布安全警示,注意防冻和出行安全,学校后勤部门要做好充分的应急准备和后勤保障,特别重视少数民族学生和留学生的后勤保障服务,确保留校师生的工作、生活安全、有序。

六、加强信息报送和值班,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敏感情况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安〔2016〕20号)要求上报突发事件和紧急信息,不得虚报、迟报、漏报、瞒报,因不按规定报送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要严格落实校园宣传阵地和校园网络管理的各项规定,严格落实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法律规定。要高度重视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严格落实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强化值班岗位责任,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遵守值班纪律,确保联络畅通,严禁擅自离岗。带班领导要掌握学校和辖区内的安全动态。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准确地通过OA或传真上报省教育厅并电话确认,同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省教育厅传真:0571–88008765,值班电话:0571–88008999。如涉及高校校园稳定事宜,请同时与省教育厅宣教处联系;如涉及学生安全事宜,请同时与省教育厅校安处联系;如涉及公共卫生事宜,请同时与省教育厅体卫艺处联系。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