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创新“双模”教学,通过培养“品牌”学生,打造人才培养新模式
作为校企双方深度融合的校企合作共同体项目的学生,结合其专业特点,通过与企业共同制定属于该品牌的特有的个性化需求以及职业成长规划,通过企业生产实践与学校阶段性集中培训交替进行的方式,构建了“工学结合、阶段递进、多元评价”的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按照把车间设在学校内,把教室设在车间里的思路,致力于校企合作实践教学模式和深化校企合作运行机制创新的“双模”教学,打造“品牌”学生。
通过课程分阶段学习、有侧重的培养学生的专业能力、过程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通过企业专项课程培训、过程考核、模块课前测试、课后测试和阶段测试的循环考核的千分制评价考核方法多元评价方式促进学生发展。实现教学内容与实际工作内容的“零接轨”,真正做到“理实一体化、工学一体化”教学。
二、共管共评,创新“品牌”特色的实习管理方法
1、工学交替、阶段渐进,打造新模式下的顶岗实习
针对宝马校企合作项目学生在校培训和到企业实践交替的“工学交替”,分几个阶段实施教学的“阶段递进”的培养模式,与合作企业共同制定了“多元评价”的实习期间学生的评价机制,通过创新的人才培养模式将企业核心技术工艺、车间班组管理技术等企业生产管理要素融入到学生顶岗实习中;在学校培训期间将企业真实工作场景融入实训课堂,真正实现学习和实际工作相结合,让学生反复体验“学中做,做中学”的实践教学模式,提高学生的实际问题解决能力。
2、完善制度,构件基于“多元共评”下的实习管理制度
建立在“知识考核与技能考核、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学校考核与企业考核、课程考核与职业技能鉴定”四结合的 “多元共评”学生评价模式,着力从评价主体的多元、评价内容的多维、评价方式的多样、评价结果的多用等方面进行改革,努力提高学生综合职业能力。
在合作中通过与宝马共同制定《实习生管理办法》,设置校企合作实习管理协调机构,明确学生在实习期间的教学管理、安全管理、生产生活管理、劳动保护、劳动保险、事故责任确定、校企管理职责等内容。建立学生顶岗实习服务模块,实现实时跟踪管理、顶岗实习成绩评定、双满意调查等功能。
3、成效明显,“双满意”工程下的学生评价方式
通过每年“用人信息恳谈会”“专项研讨会”“招聘就业会” “优秀校企合作单位评选”等途径积极构建“双满意”(即学生满意用人单位和用人单位满意学生)的合作动力机制,形成良好的校企循环互动局面。
三、共同开发课程,创新学习模式,促进学科专业发展
1、“学习即培训,考试即认证”打造校企合作下的课程新体系
学院始终坚持企业的人才需求与学生的职业成长发展要求相结合的原则,以打造精英化的“品牌”学生为目标,共同培养符合企业要求的学生。校企双方共同制定教学计划和课程标准,建立了以“公共基础课+专业核心课程+宝马品牌专项课程+企业生产实习”的课程体系,打通在校学生技能认证与企业培训认证之间的壁垒,“学习即培训,考试即认证”的方式完美地将校企合作专项课程与企业培训课程对接。从而培养适应社会需要、能与企业无缝对接的高技能人才、优秀的“品牌”学生。
2、翻转课堂,共享资源,打造学生学习新模式
随着手机的普及,使用频率的提高,我国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手机终端市场,如何不再让各种手机游戏完全侵占学生的手机屏幕,成为教育者必须考虑的问题。在这种新形势下,通过协助宝马培训学院,为我们的宝马“品牌”学生提供的手机学习平台-BMW悦学苑,使学生的学习从课堂的一点延伸到生活的各个平面,实现了学习知识的手段和方式的多样化,彻底颠覆了学生传统的学习模式,大大提高了学习效率和教学的质量。宝马校企合作项目学生历年就业率100%,学生工作稳定性高,用人单位反馈好。
3、深耕一线培训,提高项目核心教师业务水平
通过校企合作共同体平台,加深了学校教师与宝马企业技术人员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学校的教师得以接触到最一线的培训理念与授课方式,掌握最先进的汽车技术,通过宝马中国培训学院阶梯形的培养和认证,提高了整个师资团队的教学水平,并使学校的汽车教育与汽车市场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无缝对接。
四、校企合作共同体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及建议
1、校企合作核心教师教学积极性调动制度。
校企合作核心教师较之文化课或非校企合作项目的专业课教师,需要花更多的精力和时间用于提升自身的能力,特别是针对企业员工培训的课程,对核心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技术水平要求更高。现如今的学校分配方案很难匹配也难以保障核心教师的收入待遇。根据项目运行多年的体会,调动校企合作核心教师积极性的难度甚大。解决的办法很多,提高课酬是把不可忽视的“钥匙”。在以竞赛为根本利益的现有学校管理制度下,校企合作核心教师在职称晋级、评优评奖等方面全面落后,这也是导致校企合作核心教师积极性不够的重要原因。
2、企业积极性调动制度。
基于“工学交替”,分几个阶段实施教学的“阶段递进”的培养模式,与合作企业共同制定了“多元评价”的实习期间学生的评价机制,对以经济利益为核心的企业日常管理影响较大,导致企业参与积极性不够。
3、学生学习积极性调动制度。
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的学生都是没有通过普通高校录取的生源,技工院校的学生更是如此。绝大多数技工院校招生的批次在职业院校之后,因此,学生的文化水平相对更低。这些学生的学习能力较弱,心理素质较差,不把他们的学习积极性调动起来,企业办学的积极性再高,教师的业务能力再高也是无用。
要在短短几年里,将之培养成受企业欢迎的准技术技能人才,任务非常艰巨。班主任教师虽然是一支重要力量,但还需要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加以支持。对于特殊情况,还需要采取特别措施。针对职业院校学生的素质状况,如果一味采用老办法进行教育和管理,无法持续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建议改革现行职业学校班主任制度,设立职业班主任制度,建设一支职业化班主任队伍,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4、学校在设置专业,制定培养方案、课程标准等方面,应当充分听取合作企业的意见。
职业院校提高培养质量的关键是校企合作抓内涵建设。“设置专业,制定培
养方案、课程标准”属学校内涵建设。企业参与学校内涵建设,是校企合作办学
制度建设的应有内容。职业学校“设置专业,制定培养方案、课程标准”不仅仅要“充分听取合作企业的意见”,还要“以企业实践专家为主,学校专业教师配合,通过规范流程,校企共同设置专业、共同制订培养方案、共同开发每门专业课的课程标准”。
5、在教职工总额中安排一定比例或者通过流动岗位等形式,用于面向社会和企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等担任兼职教师。
设立流动岗,聘请社会和企业合适人员担任兼职教师的做法属于职业学校教师队伍结构优化,也是职业学校校企合作办学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6、开展校企合作企业中的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具备职业学校相应岗位任职条件,经过职业学校认定和聘任,可担任专兼职教师,并享受相关待遇。
学校选聘“社会和企业合适人员”为学校讲师、高级讲师、副教授,实施“对接教学”工作可“享受相关待遇”。其意即经学生、同行教师、督导三方评价,合格者可比照校内同类教师享受同等待遇。这类教师享受的待遇不应纳入公办学校绩效工资总量,建议由财政部门设立专项予以资金支持。此举性质为优化教师队伍,涉及职业学校工资制度改革,也属建立职业学校校企合作办学制度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