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爱生命,文明驾驶电动车
时间:2019-03-27 来源:浙江职成教网

“驾驶两轮电动自行车的法定年龄是多少?电动自行车可以带人吗?电动自行车横穿道路有哪些规定?”近日,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溪滩中队张警官到江山中等专业学校为同学们带来了一场以“珍爱生命 拒骑电动车”为主题的交通安全讲座。

张警官以三个问题导入,调动学生们的学习兴趣,并在讲座中着重强调要对同学们提出“珍爱生命,拒骑电动车”倡议的原因,近年来,交通事故已经成为全市学生非正常意外死亡的第二大杀手,其中学生骑电动车、摩托车的伤亡案例屡见不鲜,教训惨痛。电动车事故占全部交通事故的60%,电动车交通死亡事故占交通死亡事故的70%。由于同学们年龄小,交通法律知识掌握少,对交通事故的危害性认识不足,严守交规、文明出行的习惯还未完全养成,加上身心未成熟,自我行为的自律性不强,发生交通事故的风险高。

张警官通过一幕幕惊心动魄的监控片段,一个个血淋淋的案例,为同学们讲述了遵守交通规则的重要性。他强调未满16周岁不能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不能骑车带人;未满18周岁不能驾驶摩托车、小汽车等机动车;骑乘电动车要戴头盔,严禁违法载人等不良行为。同学们被这些触目惊心的交通事故所震撼,面对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的画面无不唏嘘感叹。

张警官还向同学们提出了安全骑电动车的要求:要在非机动车道上骑行;按规定登记上牌后再上路骑行;驾乘人员戴好头盔;不违法载人、载物;不逆向行驶;不闯红灯。他倡议同学们,发现家长有酒驾、闯红灯、不礼让斑马线、开车接打手机、驾乘电动车不戴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要坚决抵制;发现同学搭乘三轮摩托、三轮、四轮电动车、拖拉机等货运车辆以及严重超员车辆时要坚决阻拦,为维护江山道路安全畅通有序,创建平安江山、文明江山、和谐江山贡献应有的力量,以实际行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70周年献礼。(郭超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