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我省进入中小学校竞赛项目的管理规范工作,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进入中小学校全省性竞赛活动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浙教基〔2019〕29号)(附件1,以下简称《管理细则》)要求,省教育厅将集中受理省级有关部门、单位关于举办进入中小学校的全省性竞赛项目的申请。
请各申请单位按照《管理细则》第十一条要求,认真对照各项条件,逐项准备申报材料,并仔细填写《浙江省进入中小学校的全省性竞赛项目申报表》(附件2)。请相关单位结合竞赛项目开展的实际情况提出申报,尚在有效期的竞赛项目无需申报,已不在有效期或即将失效的竞赛项目需重新申报。
相关材料(申报表、《管理细则》明确要求的其他材料,一式2份)请以纸质盖章形式报送至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联系人:管光海,电话:0571-56870083,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文晖路321号浙江教育大厦。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25年8月31日,逾期将不予受理。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进入中小学校全省性竞赛活动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pdf
浙江省教育厅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