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增强26级新生法治观念,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嘉兴市秀水中等专业学校财经商贸系联合思政课教师开展“防治未成年人犯罪”法治专题讲座,特邀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检察官主讲。
防网暴,唤醒未成年人网络安全意识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检察官指出,网络欺凌包括辱骂攻击、造谣诽谤、恶意P图、人肉搜索、泄露隐私等,轻则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重则可能构成侮辱罪、诽谤罪或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结合某学生因在微信群辱骂同学被公安机关处罚的案例,他提醒同学们做到“不点击、不转发、不跟风”;遇到网络暴力,要保存证据,及时告诉老师、家长或报警,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反欺凌,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

围绕校园霸凌,检察官讲解了肢体欺凌、语言侮辱、社交排斥、财物勒索等常见形式及其危害。通过某校学生长期被勒索、最终施暴者受到治安处罚的案例,检察官强调:受害者要勇敢说“不”,第一时间向老师和家长求助;欺凌者必须承担法律责任;旁观者也不应冷漠。学校对校园欺凌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


明刑责,扫除未成年人法律意识盲区

检察官重点澄清“未成年人犯罪不用负责”的误区。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等严重犯罪,情节恶劣并经最高检核准追诉的,应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等八类严重犯罪的,应负刑事责任;已满16周岁则负完全刑事责任。即使未达刑责年龄,也可能面临治安处罚、责令管教和专门矫治教育,犯罪记录还会影响升学和就业。
本次讲座以真实案例释法说理,现场互动良好。同学们纷纷表示深受触动,今后要自觉遵纪守法,远离网络暴力和校园欺凌,系好人生第一粒“法治扣子”。(嘉兴市秀水中等专业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