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四批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11-24 来源:浙江省教育厅官网

浙教办函〔2016〕174号

各设区市及义乌市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三批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创建入围名单及开展第四批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6〕43号)要求,现就我省遴选推荐第四批国家级职成教示范县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指标

2016年,全省拟遴选推荐国家级职成教示范县3个。各地至多可推荐1个符合条件的县(市、区)申报。

二、推荐范围

县、市及涉农区人民政府。涉农区人民政府是指农业常住人口所占比例超过30%的区。其他具体申报条件请参照《教育部关于开展第一批国家级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的通知》(教职成〔2013〕1号)。

三、推荐程序

各地按照上述规定的推荐指标,对照教育部相关评审标准进行遴选,并于2016年12月9日前将申报国家级职成教示范县的地区名单上报省教育厅,同时一并报送书面创建申报书、自评报告等申报材料(一式5份)及其电子版。12月中下旬,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省级评审。省级评审包括申报材料审核、实地核查、综合评议、公示等环节。12月底前,确定我省第四批国家级职成教示范县推荐地区名单并报教育部。

四、有关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国家级职成教示范县创建工作。已建有国家级职成教示范县的地区(具体名单见附件)要加强对这些地区创建工作的支持和指导,尤其是要督促第二批创建入围县(市、区)做好年底的认定工作。尚未建有国家级农村职成教示范县的地区要加强统筹,精心培育有条件的地区积极创建,促进当地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发展。

在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和意见,请及时与省教育厅职成教处联系。联系人:林秀峰,联系电话:0571–88008681。

 

附件:浙江省国家级职成教示范县创建入围名单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