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浙江省中等职业教育“十三五”发展规划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6-11-24 来源:浙江省教育厅官网

浙教办函〔2016〕173号

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更好地实施《浙江省中等职业教育“十三五”发展规划》,现制定和印发《浙江省中等职业教育“十三五”发展规划任务分工方案》,请认真贯彻落实。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11月22日




浙江省中等职业教育“十三五”发展规划

任务分工方案


为切实落实《浙江省中等职业教育“十三五”发展规划》各项目标任务,现提出如下工作责任分工。

一、发展目标

1. 全面树立“以人为本、多元选择、全面发展、人人出彩”的现代职业教育理念,坚持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全面增强中职师生创新创业意识,注重人文素养、知识技能与职业精神的培养,努力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责任单位:职成教处、教科院)

2. 全面深化中职教育课程改革,扩大学生多样性学习选择权。加快推进现代学徒制试点,强化学校、企业的共同责任,提高人才培养与社会人才需求和使用的契合度。(责任单位:职成教处、教科院)

3. 到2020年,原则上每个县(市)至少建成1所实力强、办学特色鲜明的中职学校,每个设区市办好若干所骨干中职学校,专业与产业的匹配度进一步提高。中职学校与成人学校一体化发展,成人教育布局进一步优化。(责任单位:职成教处)

4. 到2020年,省一级中职学校覆盖面超过70%,省三级以上达95%。(责任单位:督导处、职成教处、评估院)

5. 现代信息技术广泛应用,中职学校国家信息化达标率达100%。(责任单位:教育技术中心、职成教处)

6. “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80%以上,其中技师以上占“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60%。(责任单位:职成教处、人事处、师范处)

7. 人才培养水平大幅提升,毕业生双证取得率达100%。(责任单位:职成教处)

8. 经费保障更加有力,到2018年全省公办中职学校全面落实中职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达到普通高中的1.5倍以上的规定。(责任单位:计财处、职成教处)

二、重点工作

(一)完善职业教育体系。

9. 加强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在人才培养目标、教学方案、课程体系、教学过程等方面的有机衔接,扶持开发一批中高职一体化的教学方案和课程体系。(责任单位:高教处、职成教处、教科院)

10. 积极探索中等与高等职业教育一体化培养技术技能人才途径,完善“3+2”、五年一贯制培养和应用型本科院校直接面向中职的本科招生,推进依托高职、联合本科的4年制本科职业人才培养试点。(责任单位:高教处、职成教处、计财处、考试院)

11. 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健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提前招生、单独招生、自主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等考试招生办法。(责任单位:考试院、高教处、职成教处、教科院)

12. 在义务教育阶段,广泛增设劳技课、实践活动课。加强普通高中学生职业教育选修课和职业生涯规划教育。(责任单位:基教处、职成教处、教科院)

13. 建立健全普通高中与中职学校间学生互转、课程互通、学分互认等制度。(责任单位:基教处、职成教处)

14. 坚持“两条腿走路”,大力开展社会培训。(责任单位:职成教处)

15. 依托广播电视大学系统,推进终身教育学分银行建设,逐步建设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实现学习成果互认衔接,打造覆盖更广、形式多样的职业继续教育和终身教育学习平台。(责任单位:高教处、考试院、职成教处)

(二)统筹中职教育区域发展布局。

16. 按照“扶强、扶特、扶优、扶专”的思路,突出重点,分类发展。以“名校”建设为抓手,做优做强一批国家级和省级示范校;集中力量加强专门化中职学校建设,做专做特,形成一批具有一定品牌的专门化中职学校。(责任单位:职成教处、教科院、评估院)

17. 实施“薄弱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和“示范校与薄弱学校结对帮扶活动”,鼓励优质学校通过兼并、托管、合作等形式,对薄弱学校进行资源整合,提升学校综合实力与办学水平。(责任单位:职成教处、计财处)

18. 继续以设区市为单位统筹推进专业结构调整和优化。以打造“名专业”为抓手,扶持建设一批品牌专业和优势特色专业。以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为平台,发挥行业组织、企业人员的指导、评价和服务作用,提高专业建设宏观指导和质量评估水平。(责任单位:职成教处、教科院、评估院)

(三)提升中职学校治理能力。

19. 以学校章程建设为核心,推进依法治校,明晰并不断扩大学校的办学自主权。(责任单位:法规处、职成教处)

20. 全面推行“7S”管理模式,提升学校规范化和精细化管理水平。(责任单位:职成教处)

(四)着力培育中职学生核心素养。

21. 全面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和家国情怀教育,加强优秀传统文化尤其是优秀民族工艺文化教育,加强崇尚劳动、敬业守信、精益求精、创新务实的工匠精神教育。(责任单位:职成教处、教科院)

22. 重视发挥人文学科的育人优势,加强公共基础课与专业课间的相互融通和配合。(责任单位:教科院、职成教处)

23. 加强中职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积极拓展培养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和能力的有效方式和途径。扶持建设一批以强化创新意识、增强创业能力为目的的“创新创业教育实验室”。(责任单位:教科院、职成教处)

24. 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以建设“美丽校园”为载体,以技能节、“阳光中职生”、文明风采竞赛等为抓手,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组织实施德育品牌项目建设,形成德育工作“一校一品”的良好局面。(责任单位:职成教处、教科院)

(五)强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

25. 鼓励各地建立校企合作奖补机制,探索校企共同育人新模式。(责任单位:职成教处、计财处)

26. 重点扶持建设一批依托中职学校、服务地方产业转型升级的“校企合作共同体”。(责任单位:职成教处)

27. 鼓励和扶持企业优秀技术能手在企业或学校设立“大师工作室”,承担培养学生任务。(责任单位:职成教处)

28. 创新顶岗实习形式,按企业生产技术要求建成一批高水平的综合性实训基地,完善实习岗位政府购买服务政策,鼓励和促进企业为师生实习实训创造更好条件。(责任单位:职成教处、计财处)

(六)全面提升成人继续教育水平。

29. 在全面加强城乡成人学校标准化建设的基础上,积极推进“现代化成人学校”建设。(责任单位:职成教处)

30. 制定成人教育工作者岗位规范,促进解决成人教育工作者职称评审和待遇问题。(责任单位:人事处、职成教处)

31. 完善公共职业培训平台和终身学习平台,扶持开发一批成人教育特色课程资源。(责任单位:职成教处)

32. 发挥广播电视大学和社区学院在老年教育中的带头作用,构建面向基层、覆盖城乡、多层次、多形式的老年教育服务体系。发展远程老年教育,打造在线学习平台,推动“互联网+老年教育”发展。(责任单位:职成教处)

33. 开展农村职成教示范县创建工作,争创一批国家级示范县。全面开展省级学习型城市创建工作,培育学习型社团组织,推动成人教育向农村、薄弱地区延伸。(责任单位:职成教处)

34. 到2020年,每所中职学校开设10门以上社区课程,每所成人学校培育1个以上特色培训项目,扶持建设一批省级成人教育品牌项目,形成一校一品。(责任单位:职成教处、教科院)

35. 继续推进扫盲工作,切实巩固和扩大扫盲成果,确保全省文盲率低于全国平均数。(责任单位:职成教处、基教处、宣教处)

36.深入开展文化教育与技术培训相结合的“双证制”教育,全面提升公民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责任单位:职成教处、计财处)

37. 积极推进家政服务、养老护理等各类人员培养培训工作,提升从业人员整体素质。(责任单位:职成教处)

三、改革和开放

(一)深化中职教育课程改革。

38.完善“核心课程模块”+“自选课程模块”选择性课程体系。(责任单位:教科院、职成教处)

39. 建立教学指导委员会,加强对教学改革的宏观指导。(责任单位:教科院、职成教处)

40. 加强必修课程建设,保证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质量。加强选修课程建设,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和发展需求。(责任单位:教科院、职成教处)

41. 创新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积极推行“做中学”“学中做”,探索长短学期制、选课走班制、弹性学制。推进课堂教学改革,创新教学组织方式和实践机制,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全面实施学分制,优化质量评价方法,完善评价体系。(责任单位:教科院、职成教处)

(二)推进现代学徒制试点。

42. 大力推进“校企一体共同招生招工(徒)”的招生制度改革,大力推进“校企协同、工学结合”的育人模式创新,大力推进“互聘共用、专兼结合”的双导师队伍建设,实现学校与企业等用人单位共同研究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共同策划课程和教材开发、共同协调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共同评价课程实施效果和共同建立健全与现代学徒制相适应的教育教学管理制度。(责任单位:职成教处、教科院)

43. 推进“双证融通”。建立学校、企业、行业联合开发专业课程标准机制,突出课程教学的职业性和应用性,推动中职学校课程标准与职业标准对接,将职业资格标准和行业技术规范纳入课程体系,职业资格证书课程纳入教学计划,实现学历证书考试与职业资格证书考试融通,加快扩大“两考合一”覆盖面。(责任单位:职成教处、教科院)

(三)创新多元办学机制。

44. 研究制定多方参与办学的支持政策,引导支持行业企业、社会力量兴办中职教育,积极探索股份制、混合所有制办学。(责任单位:计财处、职成教处)

45. 鼓励大型企业集团、行业组织、中职学校、高职院校等共同组建职教集团,到2020年,全省建成一批制度健全、机制灵活、作用明显、紧密对接重点产业和领域的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责任单位:职成教处、高教处)

46. 将民办学校发展纳入当地中职教育发展规划,在招生、专业结构调整、重点项目申报等方面与公办学校享受同等待遇。按照“明确定位、提升质量、增强服务能力”的原则,引导民办学校做强骨干专业,以特色促发展。(责任单位:职成教处、计财处)

(四)加快推进职业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

47. 积极吸收和借鉴职业教育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先进理念和先进经验,学习和引进国际先进、浙江适用的职业资格认证体系、人才培养标准、专业课程、教材体系等优质教育资源,建立与国际行业标准对接的专业教学标准和课程体系。(责任单位:职成教处、外事处)

48. 大力引进境外师资,实施职业院校师资海外培训计划,加大中职学校教师海外进修的支持力度,提高师资队伍的国际化水平。(责任单位:职成教处、师范处、外事处)

49. 积极推进中外合作办学,鼓励中外职业院校教师互派、学生互换。建设一批中外合作办学示范性机构和项目,共建共享一批中外合作实训、实习基地。(责任单位:外事处、职成教处)

50. 探索建立中外合作的职业教育集团,大胆探索浙江中职教育“走出去”的模式和经验,扩大浙江中职教育的国际影响力。(责任单位:外事处、职成教处)

(五)完善评价和质量监控机制。

51. 建立办学绩效发展性评价制度,形成以素质能力评价学生、以教学效果评价教师、以贡献水平评价学校,教育与产业、校内与校外结合的科学评价机制。(责任单位:督导处、职成教处)

52. 进一步完善市县政府发展职业教育绩效考核制度,形成大力发展、自主发展、特色发展、科学发展职业教育的局面。(责任单位:职成教处)

53. 建立中职学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全面开展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责任单位:教科院、职成教处)

54. 实行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和定期督查制度。(责任单位:职成教处、督导处)

四、发展保障

(一)加强高水平“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55. 大力加强和创新职业技术师范教育,扩大职教师资本科培养规模。(责任单位:师范处、职成教处、计财处、考试院)

56. 探索“高职+本科”合作培养模式。(责任单位:高教处、师范处、职成教处、计财处、考试院)

57. 落实非师范类大学毕业生入职后一年“师范教育+企业实践”见习培训制度。(责任单位:职成教处、师范处)

58. 扩大“4+2”教育硕士培养规模。(责任单位:高科处、计财处、师范处、职成教处、考试院)

59. 依托高水平学校和大中型企业扶持建设一批“双师型”师资培养基地。(责任单位:师范处、职成教处)

60. 完善省、市、县、校四级培训体系和培训质量监控保障制度,创新培训模式,提高培训效益,着力培养一批教学名师和专业带头人。(责任单位:师范处、职成教处)

61. 加强“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健全教师进企业实践培养制度。(责任单位:职成教处、师范处)

62. 完善技术技能人才引进制度,放宽年龄、学历等条件,优化选人流程,鼓励支持行业企业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到中职学校从教,鼓励民间艺人、技艺大师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担任教学名师。(责任单位:人事处、职成教处)

63. 建立和完善兼职教师队伍制度,鼓励学校根据教学需要,聘任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兼职担任专业课或实习指导教学任务,确保兼职教师占学校专任教师比例达到30%左右。(责任单位:职成教处、人事处)

64. 积极推进中职学校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试点。(责任单位:人事处、职成教处)

65. 鼓励各地制订鼓励教师校内工作时间之外从事社会培训的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责任单位:人事处、职成教处)

(二)大力促进中职教育信息化建设。

66. 优化和完善浙江职业教育资源网,建成共享优质的中职教育数字化教学资源库和虚拟仿真实验实训云中心。(责任单位:教育技术中心、职成教处、教科院)

67. 推进职业教育数字化资源基地学校建设,到2020年,全省所有中职学校建成智慧校园,学校数字化技能实训教室、仿真实训室等数字化环境、场所覆盖率达95%以上,虚拟实训软件专业覆盖率达95%以上。(责任单位:教育技术中心、职成教处、教科院)

68. 广泛开展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提升培训,不断提高教师的信息化教学水平。依托信息技术推进名师工作室建设,融合网络空间教学模式和教研模式。(责任单位:教育技术中心、职成教处、教科院)

69. 办好信息化教学大赛,推进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广泛应用。(责任单位:职成教处、教育技术中心、教科院)

(三)加强经费统筹管理。

70. 全面建立和实施全省中等职业教育生均经费标准制度。(责任单位:计财处)

71. 完善免学费制度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责任单位:教育发展中心、计财处、职成教处)

72. 建立职业教育经费绩效评价制度、审计监督公告制度、预决算公开制度。(责任单位:计财处)

73. 加大对就读省内中职学校涉农类、涉海类、家政服务类等专业学生的助学力度。(责任单位:教育发展中心、计财处、职成教处)

74. 充分利用社会资本发展现代职业教育,鼓励社会力量多要素投入职业教育。加快完善政府、行业、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责任单位:计财处)

(四)营造良好氛围。

75. 加快修订职业教育条例,制定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办法,建立职业教育先进集体和个人激励制度,定期组织开展“职业教育活动周”,倡导树立尊重职业人才的价值观,营造“崇尚一技之长、不唯学历凭能力”的良好氛围,开创“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生动局面。(责任单位:教育报刊总社、职成教处、法规处)

注:责任单位中位列第一位的为此项工作的牵头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