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中等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自查报告
时间:2017-12-27 来源:浙江职成教网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中提出的“加快推行现代学徒制改革。鼓励支持职业院校和企业按照职责共担、合作共赢、服务企业发展和学生就业的要求,联合开展招工招生、培养管理,实现资源共享、学校与企业一体化协同育人。学校与企业等用人单位共同研究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共同策划课程和教材开发,共同协调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共同组织考核评价,努力实现人才培养和人才使用的无缝对接”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我市对中职学校现代学徒制试点情况进行摸底检查,并形成总结。

一、我市中职学校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经验

(一)早谋划,积极开展现代学徒制的实践和探索

为深化中等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改革,2008年,台州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台政发〔200843号),文件明确:“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推动职业教育从计划培养向市场驱动转变,从传统的培养模式向就业导向转变,促进职业教育与生产实践、技术推广、社会服务紧密结合,推广“订单培养”和“委托培养”的人才培养模式。”“倡导招生与招工、学校与车间、教师和师傅三结合,产学研一体化的办学模式,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技能型人才。”2008年开始,我市就开展了现代学徒制的实践和探索。

2012年,市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校企合作促进职业教育持续快速发展的通知》(台政办发[2012]168号),明确:要建立起政府引导、学校主动、行业中介、企业参与的校企合作运行机制。大力提倡“进企办学”和“引企入校”等探索,把学校的实训工场办在企业,把企业的车间建到学校。职业学校的校企合作要由单纯的订单培养、接纳实习就业等浅表合作,向紧密型、投资型、联合发展型、共同培养型等深层合作推进。

2014年,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教职成[2014]9号)下发,明确要求“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服务发展、就业导向,以推进产教融合、适应需求、提高质量为目标,以创新招生制度、管理制度和人才培养模式为突破口,以形成校企分工合作、协同育人、共同发展的长效机制为着力点,以注重整体谋划、增强政策协调、鼓励基层首创为手段,通过试点、总结、完善、推广,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学徒制。”根据教育部的要求,我市自2015年开始,对台州中职学校有关专业积极探索开展现代学徒制的项目进行评比,现共评出20所中职学校的现代学徒制项目为台州市示范项目,并给予每个项目10万元的资金补助。

(二)广扩面,深入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

为响应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厅的要求,2016年,台州市教育局及时下发了《关于公布市级现代学徒制试点学校的通知》(台教职成〔2016120号),决定在已有7所省级现代学徒制试点学校(其中临海市作为我市唯一一个省级现代学徒制试点县,临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和临海市高级职业中学要按省现代学徒制试点学校要求做好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再确定椒江区第二职业技术学校等13所学校为市级现代学徒制试点学校。要求各职业学校选择适合开展现代学徒制培养的专业,引导职业院校与合作企业根据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和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共同研制人才培养方案、开发课程和教材、设计实施教学、组织考核评价、开展教学研究等。要求校企应签订合作协议,职业院校承担系统的专业知识学习和技能训练;企业通过师傅带徒形式,依据培养方案进行岗位技能训练,试行招生与招工“一体化”,使职业学校成为企业工人的主要来源,这既提高企业职工的素质,又顺利地解决职业学校毕业生的就业问题。

据统计,到20177月止,全市25所中等职业学校中有23所开展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占全部中等职业学校比例的92%,参与专业个数63个,占比全市中职学校专业布点总数的33.6%,参与开展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的学生总数11129人,占全部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比例的18.94%

(三)重交流,进一步推进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

现代学徒制已经成为我国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战略,既是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有效途径,也是职业技能和职业精神培养的有效载体。现代学徒制在切实提升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企业发展质量,促进校企良性互动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为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进一步完善校企合作双主体育人机制,创新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进一步明确试点工作总要求,把握试点内涵,保证工作进度,及时总结经验。2017630-71日,市教育局组织各县市区职成教科科长、重点职校校长进行了为期两天的现代学徒制育人模式创新论坛。临海市中职校(代表临海市试点)、椒江职业中专、黄岩第一职业技术学校、温岭市职技校、路桥中职校、三门职业中专等省试点学校从不同角度作典型发言,就建立校企协同育人机制、落实招生招工一体化、完善人才培养制度和标准、建设校企互聘共用的师资队伍、建立体现现代学徒制特点的管理制度以及完善激励与保障机制等方面介绍了工作经验。

同时,这次创新论坛邀请了浙江省教育厅职成教处高迎春副处长、浙江省理工大学陈昆昌教授、浙江平湖技工学校龚跃明校长作专题报告。

二、存在的问题

当然,在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实施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一是部分学生的就业心态有问题,到企业学到技能本领后,一旦就业不如意就跑,企业花了钱培养人才,却发现是替别人培养孩子,当然不愿意招收学徒工。

二是招收学徒工,员工管理难度加大,企业成本也大大增加,而政府方面的补偿和补助没有到位。

三是企业利益导向,缺乏人才培养规划,有订单的时候,什么人都要,没有订单的时候,就不愿意接受学徒工。

四是部分专业难以实施现代学徒制,并且大都专业只适合部分学生开展现代学徒制。

三、推进现代学徒制工作的建议‍‍

现代学徒制的实施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的推行需要政府、企业、学校三方的通力合作,针对中职学校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的一些特征,我们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要充分认识现代学徒制的意义。

  现代学徒制有利于促进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全过程,实现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针对性。建立现代学徒制是职业教育主动服务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推动职业教育体系和劳动就业体系互动发展,打通和拓宽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和成长通道,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战略选择;是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进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的有效途径;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把提高职业技能和培养职业精神高度融合,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的重要举措。

‍    2.要选准企业构建校企双轨育人新机制。

学校要根据相关专业人才培养需求,选准试点专业、选准合作企业,通过与企业签署校企联合培育协议,建立双轨育人的培养机制。校企共担教育教学职责,学生的理论知识与基本技能由职业院校教师完成教授并组织考核;学生的职业岗位实际操作知识和技能由企业师傅传、帮、带,由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同制订考核标准,并由企业师傅完成对学生考核,从而实现学生与学徒、教育与培训、考试与考核的“双重培养”模式。‍‍

‍3.要建立三方教学主体。

建立校企联合招生招工制度,由学校与企业签署校企合作协议,再由企业与学生签署培养协议,形成学校、企业师傅、在校学生三个主体共同参与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方式。三方主体基于自愿和利益追求一致原则,使三方在合作过程中都有动力来履行各自在协议中确定的义务,从而保证目标的实现。‍‍

‍‍4.要落实好两项经费。

现代学徒制的这种学生在校学习即到企业入职模式,对就业困难的学生极具吸引力。校企联合招生招工,使学生在校期间,具有企业准员工身份,企业应该落实其工龄计算、学徒工资、社保费用、奖学(创业)基金。同时要设立现代学徒制专项经费,对参与现代学徒制的企业给予政策的优惠,对接收学徒的师傅按学徒接收情况给予奖励。‍‍

5.注重企业师傅对学生的传、帮、带。

现代学徒制的特点之一就是“实岗育人”和“双师传授”,注重企业师傅对学生的传、帮、带。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要重视“拜师”仪式,以及师傅对徒弟(学生)最终的考核,企业对学生的考核是判定人才培养是否成功的标准。

‍‍6.推进“金字塔式"的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

推进现代学徒制试点,重在培养一批技能型的优秀“工匠”,要通过“金字塔式”的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递进式地开展培养,从培养准员工、普通员工,最终能培养一比优秀的“学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