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扶贫:政府履行发展职业教育职责的重要使命
时间:2018-02-06 来源:《教育理论与实践》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大力推进扶贫开发工作,扶贫事业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是,也应当清醒地认识到,扶贫工作任重道远。2015年国家统计数字显示,我国贫困人口为5575万,贫困发生率为5.7%[1]。从一般意义上说,扶贫主要有两种途径:一是“输血式扶贫”,主要指利用转移支付、税收优惠等方式对贫困人口进行物质上的补贴,增加贫困人口的收入,从而使贫困人口摆脱贫困。二是“造血式扶贫”,是指提升贫困人口改善自我生存状况以及抵御贫困脆弱性的能力。目前,无论是在国际还是在国内,后者由于其可持续性的优点,越来越受到重视。在提升贫困人口能力的过程中,教育是最重要的手段。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出台的多项扶贫政策均涉及职业教育,并确立其在扶贫系统工程中的地位和作用。2013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完善职业教育对口支援机制,鼓励东部地区职业院校(集团)对口支援贫困地区职业院校”。20156月,国务院扶贫办、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加强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意见》,指出“引导和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是培养技能型人才、促进稳定就业、实现脱贫致富的治本之举”。201611月,国务院印发《“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要求“加快推进贫困地区职业院校布局结构调整,加强东西部职教资源对接……鼓励东部地区职教集团和职业院校对口支援或指导贫困地区职业院校建设”。同年12月,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教育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强调“加大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和贫困户教育培训工程实施力度,引导企业扶贫与职业教育相结合,鼓励职业院校面向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教育和培训”。20171月,国务院印发《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要求“加大职业教育脱贫力度”,强调要“加快发展职业教育,因地制宜,分类推进,让贫困地区每个劳动者都有机会接受适应就业创业需求的职业教育和培训”。为此,本文基于职业教育扶贫内涵及特征的解析,阐述实施职业教育扶贫的现实诉求,并提出政府推进职业教育扶贫的策略。

一、职业教育扶贫的基本内涵和现实诉求

(一)职业教育扶贫的基本内涵和特征

一个社会良好发展的关键在于人们对自己的将来拥有美好的预期,然后可以容易地找到实现预期的有效路径。然而,教育并轨改革使得农村孩子上大学的成本越来越高,大学生毕业即失业的现状使得部分农村孩子的家长更是强化了读书无用论的既有观念,再加上单一重视文化教育的畸形教育形式对农村孩子的吸引力越来越弱,导致贫困地区的农村孩子早早辍学,走上了打工的道路。据统计,目前全国农村贫困地区剩余青壮年劳动力尚有1300万左右待转移。没有知识和技能支撑的农民工想要更好地改善生活更加困难。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5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在农民工中,文盲占1.5%,小学文化程度的占14.3%,初中文化程度的占60.5%,高中文化程度的占13.3%,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10.4%2012年末,外出农民工人均月收入水平为2290元。接受职业教育,培养相关的技术技能,会增加贫困人口改善生活的机会。在计划经济时代,职业教育的优势和作用没能较好地彰显出来,加之受到传统观念鄙薄职业教育的影响,职业教育曾在较长时间里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而处在边缘状态。随着市场经济的兴起,特别是近年来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以及国家加快贫困地区的发展,促进共同富裕,从而向贫困发起新一轮的“脱贫攻坚战”,职业教育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职业教育扶贫作为政府履行发展职业教育的职责和手段逐渐受到重视。

职业教育扶贫是指针对不同贫困区域、不同贫困人口的实际需要,以适合的办学模式和施教方式,运用科学、有效的程序对扶贫对象进行帮扶、管理的职业教育治贫方式,以及帮助农民摆脱贫困的职业教育治贫方式。其特征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从农民、贫困人群的实际和需要出发,职业教育扶贫强调“扶真贫、真扶贫”;二是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传授实用的知识和技能,改善他们的心态、观念和思维方式;三是职业教育扶贫强调“投入”与“产出”具备最优效能。帮助贫困人群摆脱贫困,使其从自给自足的生产者变为能面向市场的商品生产者,实现脱贫与发展并举的目标,取得最大化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是职业教育扶贫的最终目的。可以说,职业教育扶贫比一般职业教育的目标更加具体,更注重内容和实效。

 (二)实施职业教育扶贫的现实诉求

随着近年来国家对民生的重视,职业教育扶贫在改善民生中的意义逐渐凸显出来,职业教育作为一种扶贫方式有其现实需求。作为社会扶贫系统工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职业教育扶贫,开发农村人力资源,实现将我国农村庞大的人口负担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和人才资源优势,可以在根本上解决农村的贫困问题。

1.职业教育扶贫可以阻断贫困代际转移,提高劳动者的素质

贫困群体由于受各种因素的限制,其子代往往也很难摆脱贫困,这就造成了贫困的“马太效应”。有学者指出,贫困的代际收入流动性较低,其代际收入弹性为非贫困群体的1.6倍,父代贫困引致子代贫困的概率达60%,而人力资本有助于促进代际收入流动且具有较高的贡献度[2],教育是形成人力资本最重要的途径。教育作为一种重要的代际流动机制,有助于促进弱势群体的子女实现经济社会地位的跃升,具有较强的促进代际流动的功能[3]

美国学者奥斯卡·刘易斯提出的贫困文化理论认为,贫困文化是贫困群体在与环境相互作用的过程中形成的行为反应,并且内化为一种习惯和文化观念[4]。人们习惯于贫困地区的生活环境和贫困生活,形成了一种安于现状、无所追求的生活态度,进而内化为一种观念上的定势和行为上的惯习。贫困文化又反过来支配着人们的日常生活,形成了“经济贫困—贫困文化—经济贫困”的恶性循环。从意识形态上转变贫困人口的文化观念需要通过教育让劳动者获得必备的知识和技能,培养其成为治理贫困的行为主体。职业教育扶贫的机理是提高贫困地区人口的素质。治理贫困的关键是要有高素质的劳动者。职业教育在扶贫中可以彰显其特有的功能。

职业教育扶贫的最终结果就是提高生产力,其作用机制就是使教育作用于生产力,通过职业教育对劳动力施加直接影响,通过提升劳动力的综合素质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劳动力是能够满足一定社会生产需求的劳动者,这就要求劳动者必须具备必要的知识和技能,从而提高劳动生产率。而通过职业教育可以使劳动者具备改善劳动条件的基本素质。欠发达地区其实并不缺乏生产资料,缺少的是能充分发掘、利用生产资料的高素质劳动力。通过职业教育可以实现劳动者综合素质的提升,进而实现对贫困地区生产条件的改造,提高生产力水平。

2.职业教育扶贫可以避免“挤出效应”,改善就业

以往政府最常用的扶贫方式是“救济式扶贫”,主要是向贫困地区输入大量资本,贫困地区的人口成为扶贫的被动接受者。事实证明,这是一种短期的、不可持续的扶贫方式,这种方式能够快速解决贫困人口当前的生计问题,但却养成了贫困人群严重的依赖思想。这种救济式扶贫不仅会产生“思想”上的挤出效应,而且还会对劳动力市场产生“真实”的挤出效应,减少劳动力的供给,对社会生产造成不利的影响。

职业教育扶贫可以在一点程度上避免“挤出效应”,并且还可以改善就业,其作用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在就业范围上,受教育水平的提高为贫困人口的就业提供了更多的选择;第二,在就业质量上,受教育水平的提高为贫困人口升入更高一级的劳动力市场提供了更大的可能;第三,在就业性质上,教育水平的提高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口参与非农就业提供了机遇。

3.职业教育扶贫有助于抵御贫困脆弱性,提高收入

通过救济式扶贫摆脱贫困的人口,其抵御贫困脆弱性的能力较差,返贫的可能性很大。相比之下,职业教育扶贫不是追求物质上的保障,而是赋予贫困人口“造血”的功能,能够帮助他们利用自己获得的知识、技术、能力改善生活现状,从而摆脱贫困。有学者研究显示,教育程度越高,抵御贫困的脆弱性越低。职业教育通过影响收入水平的方式影响脆弱性,相对于其他改善贫困脆弱性的措施,更根本,也更可持续[5]。在经济不断增长的大环境下,随着就业范围的扩大、就业质量的提升以及就业性质的改变,贫困人口的收入必然会有所提升。即便是对于劳动力市场上的非正规就业来说,这种改善也是明显的。

二、职业教育扶贫中政府的职责

在职业教育扶贫中,各级政府(中央政府、省级政府、县级政府)都是责任主体,其职责表现在明确投入保障责任、明确管理责任、明确重点工作责任。从贫困问题产生的机制来看,不同主体应承担不同的责任。职业教育扶贫的事权和支出责任需明晰,各级政府各负其责才有助于职业教育扶贫工作的推进与开展。其原因在于:一方面,虽然国家对职业教育的重视程度不断增加,民众对职业教育的关注程度也越来越高,但不可否认,职业教育相对其他类别的教育来说仍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这一点也反映到了财政资金的支持力度上;另一方面,教育的外溢性较强,受教育人口的流动性较大,这种情况在不同层级的区域中有所不同。对教育包括职业教育的投入对提升县域内部的人力资本作用不大,由此职业教育投入也缺乏相应的激励。因此,各级政府应当担负起主要的支出责任,这样才能防止GDP竞赛以及教育外溢性引起的问题,保证职业教育扶贫的质量和效果。

政府作为职业教育扶贫当中最为重要的主体,在职业教育扶贫中的职责主要体现在政策制定、监管、资源协调等方面。政策制定是政府的根本职能,对政策实施进行监管是政府行使职能的重要环节,资源的统一协调基本上只有靠政府才能够站在更高的立场和地位上进行。

(一)改变贫困人口观念,让贫困人口成为治贫的自觉行动者

对贫困人口观念的改造是政府履行职业教育扶贫职责的一个重要方面。实践证明,贫困者如果观念得到了改造,他们将会积极、主动地学习治贫技能,寻找致富机会。实施观念改造是因为,在贫困文化的支配下,贫困地区的人口满足于当前的生活状态,没有改变生活条件的意愿,而且之前救济性的扶贫方式正好迎合了他们的这种心理,更不能激发他们改变现实的积极性。贫困人口观念的改造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劳动观念(包括劳动纪律观念)更新;二是树立技术生产观念;三是确立竞争观念,消除安分守己意识[6]。这些观念的更新对于塑造具有综合素质的劳动者具有重要意义。但是观念的改造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应从生产方式和意识形态两方面双管齐下:一方面,通过教育培养贫困人口的技能和激发其脱贫的动力,逐渐提高生产力;另一方面,生产力的提高可以带来生产方式的变革,进而影响人们的传统观念。总之,要通过教育提升贫困人口反贫困的主体性,让他们不再是依靠外界救济的被动接受者,而是从现实生活出发,积极提高谋生技能,改变贫困的生活状态。

(二)调整职业教育结构,满足经济发展需求

当前,贫困地区的职业教育扶贫虽然如火如荼,但是既没有把职业教育水平提升上去,也没达到扶贫的效果,这主要是因为职业教育培养的人才规格不能满足当地国民经济发展的需求。因此,政府在制定职业教育扶贫政策的过程中,要先调研贫困地区经济发展需要怎样的人才,然后再调整职业教育内容和教育目标,而不是一味照搬“发达地区模式”,忽视地区差异性。贫困地区的经济社会有自己的发展逻辑,由于自然条件、历史遗留等方面的原因,贫困地区的生产部门、产业结构以及技术结构等与发达地区不同。当发达地区第三产业蓬勃发展时,贫困地区的新兴产业还没崭露头角,还是以低效率的农业和低技术的小工业为主。而当地职业教育发展却远远超前于贫困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这就造成了职业教育发展与经济发展的错位,职业教育自然不能扶持当地治理贫困。另外,每一个贫困地区的情况又有所不同,也不能一概而论。

()推进“产—教”结合政策,形成教育和经济的良性互动

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是“教—产”与“产—教”的双向结合,它对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提高社会生产力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近年来,教育的经济功能越来越受到重视,职业教育也作为治理贫困的一条途径受到关注。在教育过程中,注重学生能力和技能的培养、渗透职业教育因素,实现了较好的“教—产”结合。政府应推进贫困地区教育和经济之间形成互相促进的良性关系,在国家和贫困地区向职业教育的投入不断增加的同时,把他们转化为经济效益,重视教劳结合中的“产—教”结合,使得职业教育培养的人才能够满足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的需要。

三、政府推进职业教育扶贫的策略

职业教育如何扶贫是一个“顶天立地”的问题,其研究既要有理论引领,也要能指导实践操作。如何进行职业教育扶贫,直接影响到职业教育在扶贫中的功效与作用的发挥。

()选择多种扶贫开发政策一体化攻坚的总体战略

应选择多种扶贫开发政策一体化攻坚的总体战略,并通过实施非均衡发展、效益导向、办学主体多元化、教育资源社会化的职业教育战略予以保证。一是形成农村职业教育与发展区域经济的良性循环机制。针对我国职业教育扶贫机制设计存在的问题,依据机制设计理论,可以从完善职业教育扶贫机制顶层设计、优化调整区域职业教育发展布局、创新职业教育扶贫联动机制三个方面对职业教育扶贫机制的未来发展进行探索。二是要调整职业教育发展观念。要投入有效的教育资本,促进当地教育发展,以为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提供人力保障。尽管受教育资源的限制,贫困地区培养的人才规格相对较低,但是只要是充分利用了贫困地区生产力发展水平所提供的发展可能性,培养的人才满足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就有了人才保障。三是要根据贫困地区的发展需求调整职业教育结构,使当地社会结构与教育结构相吻合。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源上切断人才外流的路径,形成“教育投入→培养人才→经济发展→教育投入”的良性循环。

()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实现教育与经济的良性互动

在职业教育扶贫中,为了形成教育和经济的良性互促机制,需实现教育与生产劳动的结合。政府部门应在搞好“教—产”结合的基础上,大力推行“产—教”结合。一是在改变政府主导的单一扶贫机制,充分考虑扶贫区域的整体性和系统性的基础上,更加广泛、有效地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职业教育扶贫事业[7]。加强区域间的合作交流,建立有效的、多元参与的扶贫机制,探索职业教育扶贫长效机制。我国的教育是一个庞大的体系,只依靠政府的教育投入不足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尤其是贫困地区的教育投入还非常有限,而企业、工厂等社会部门捐资助学则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改善办学条件。从功利的角度看,贫困地区各行各业支教办学可以得到人才的回馈。当前的一大问题就是学校教育为各行各业培养了大量的人才,但是企业、工厂没有积极办学的意愿,这不利于“产—教”结合。二是社会生产部门可以与学校建立对口合作关系。生产部门为职业学校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职业学校为企业、工厂输送合格的劳动力,这既实现了“教—产”结合,也实现“产—教”结合,进而将教劳结合升华为教育与经济的结合,达到二者互利互促。三是贫困地区企业、公司等部门要重视职工的在岗培训。广大劳动力参加社会生产后就很少有再教育的机会,企业、公司只关注他们创造了多少财富,不愿意投入资金用于职工的在岗培训,这是一种只关注眼前利益的短视发展观念。劳动力的再教育可以更好地适应产业结构和技术结构的调整,大大提升劳动生产率,从而创造出更多的社会财富,因此这一方面应引起各行各业的重视。

()切实加大对贫困地区职业教育工作的支持力度,实现县域经济与职业教育的耦合发展

贫困地区县域经济与职业教育耦合发展是贫困地区摆脱贫困的重要途径。其耦合发展路径包括:面向县域经济,培养实用型县本人才;面向劳动力转移,培养综合型外向人才。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要求,政府管理部门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整合职教培训资源、强化师资队伍建设、突出职业教育主题。要因地制宜地建立职业教育的不同培养模式,将贫困地区职业教育的教育教学工作置于中心地位,加强贫困地区职业教育的师资队伍建设,整合贫困地区的基础教育与职业教育资源。要依托职业教育拔除穷根,增强贫困群众致富本领,按照着力“拔穷根”的思路,提升贫困地区职业教育的办学能力,加快区域性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加大实用技术技能培训力度,鼓励贫困地区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办学。(翁伟斌 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