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中职学校与成人学校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7-09 来源:省教育厅网站

浙教办函〔2018〕211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有关高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2020年)的意见》(教师〔2016〕10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浙江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8年中职学校与成人学校教师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项目

1.专业带头人领军能力研修。安排150名中职学校专业带头人赴国家级培养培训基地、优质省级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培训,采取集中面授、返岗实践、再集中面授的工学交替式培训方式,进行为期不少于4周的培训,培训重点包括专业建设、课程设计与开发、团队组织与引导、应用技术研发与推广、教研科研方法等专项内容。

2.“双师型”教师专业技能培训。安排300名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赴国家级培养培训基地、优质省级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培训,采取集中面授与网络研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不少于4周的培训,可分阶段,网络研修学时比例不超过30%。重点包括技术技能实训、专业教学法应用与实践、课程开发技术与应用、信息技术应用等专项内容。

3. 职业院校优秀青年教师跟岗访学。安排170名中职学校优秀青年教师赴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等4所职业院校,采取听课观摩、集体备课与案例研讨、参与教科研项目等方式,以“师带徒”模式进行为期不少于8周的跟岗访学,通过全面参与培训院校教育教学实践和管理工作,帮助教师更新教育理念,提升教学能力、研究能力和管理能力,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

4.中高职衔接专业教师协同研修。以省内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一体化人才培养专业为纽带,安排62名中职专业课教师在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等4所高职院校开展为期4周的协同研修。重点开展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人才接续培养方案、课程、教材及数字化资源研发,行动导向的教学实践与演练、教研科研项目交流与合作等。

5.紧缺领域教师技术技能传承创新。由浙江工业大学等3所高校牵头,依托中职“名师”“大师”工作室,安排120名中职专业课教师进行为期不少于4周的培训。培训采取集中面授、项目合作研发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开展新技术技能的开发与应用、传统(民族)技艺传承、实习实训资源开发、创新创业教育经验交流,提升教师专业实践操作技能、技术应用与创新能力等。

6.骨干培训专家团队建设。安排35名承担中职学校培训骨干培训专家赴浙江工业大学培训,通过集中面授与网络研修、课题研究与自主选学、问题解决与案例研讨相结合等形式,开展不少于2周的研修,研修分专题进行。重点开展培训需求诊断技术、培训设计与实施方法、课程与数字化资源开发技术、绩效评价标准与方法、信息技术应用、核心技术应用与推广、工作室(平台)主持与管理技能等方面的培训。

7.成校(社区学院)校长(院长)领导力提升研修。依托浙江广播电视大学(浙江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安排100名校长(院长)进行为期不少于1周的研修,通过集中面授与网络研修、案例研讨、实践交流等形式,提升校长(院长)的组织管理、业务协调和服务能力等。

8.成校(社区学院)骨干教师业务培训。依托浙江广播电视大学(浙江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安排100名骨干教师进行为期不少于1周的培训,通过集中面授与网络研修、案例研讨、实践交流等形式,帮助教师更新教育理念,提升课程建设、教育教学、项目实施和论文写作能力等。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时间:原则上为2018年秋季学期,具体以各承办院校公布的培训时间为准。

地点:各承办院校及各中职“名师”“大师”工作室。

三、培训对象

1.专业带头人领军能力研修:中等职业学校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主持过市级及以上科研教改课题(项目)、参加或指导学生参加地市级及以上技能比赛并获奖的教师。

2.“双师型”教师专业技能培训:从事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5年以上的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

3.职业院校优秀青年教师跟岗访学:中职学校管理干部、骨干教师。

4.中高职衔接专业教师协同研修:中职专业课教师。

5.紧缺领域教师技术技能传承创新:中职“名师”“大师”工作室成员或专业课教师。

6.骨干培训专家团队建设:组织培训承担单位的专兼职培训者、基地工作主要负责人、名师工作室和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主持人。

7.成校(社区学院)校长(院长)领导力提升研修: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从事成人(社区)教育2年以上的正式在编校长(院长)。

8.成校(社区学院)骨干教师业务培训:从事成人(社区)教育3年以上的正式在编专职教师。

四、培训管理

本次培训由国家级培养培训基地、优质省级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浙江广播电视大学和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承办。培训项目纳入浙江省教师培训管理平台,各承办院校制订培训方案申报书上传培训管理平台,学员可通过浙江省教师培训管理平台点击查看。

五、相关要求

1.培训要求体现一定的物化成果,其中职业院校优秀青年教师跟岗访学主要包括跟岗访学日记、专业教研或科研论文等;中高职衔接专业教师协同研修主要包括中高职人才接续培养改革方案、理实一体化课例(教案、说课稿、课件、讲课视频)、校本课程教材、教学研究论文等;紧缺领域教师技术技能传承创新包括实物作品、创新创业教育案例、实习实训课程资源、技术技能创新方案、发明专利等;成校(社区学院)校长(院长)和骨干教师主要包括研修日志、单位工作总结、学习体会等。各项目完成培训后由各承办院校负责考核成果。

2.请各设区市教育局根据名额分配计划(见附件)通知相关学校选派相应教师积极参加,并及时通过平台填报。具体进程及要求按照《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下半年全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项目申报与教师选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8〕178号)执行。

联系人:省教育厅师范处岑超超,电话:0571–88008927;省教育厅职成教处应琦、陈颖淑,电话:0571–88008955、88008863;省职教师资培训中心孙国良,电话:0571–85290492、88320488;浙江广播电视大学继教处相海珠,电话:0571–88913027。

附件:2018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实施安排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8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