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浙江省高中阶段教育高水平发展攻坚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时间:2018-07-11 来源:省教育厅网站

浙教基〔2018〕66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社保局:

现将《浙江省高中阶段教育高水平发展攻坚计划(2018—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5月19日

浙江省高中阶段教育高水平发展攻坚计划(2018—2020年)

高中阶段教育(包括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包括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和技工学校)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环节,是学生从未成年走向成年、个性形成、自主发展的关键时期,肩负着为各类人才成长奠基、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使命。推动高中阶段教育高水平发展,是我省在提高教育普及水平、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基础上实现更加公平、更有质量、更富特色教育的重大举措;是我省打造让人民满意教育、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迫切需要;是我省到2020年高水平实现教育基本现代化、教育总体发展水平达到发达国家平均水平的根本保证。

“十二五”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高中阶段教育取得了较大发展,教育投入持续加大,办学模式趋于多元,优质教育资源不断扩大,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课程改革进一步深化,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稳步提升。但由于多方面原因,我省高中阶段教育仍存在不少短板,立德树人、以学生为本的理念仍未完全树立,一些地方过度应试的现象依然比较突出;普通高中的特色不够凸显,特色化、多样化办学的局面仍未很好形成;中等职业教育吸引力不强,德技兼修、工学结合育人机制有待健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有待深化;普通高中一些学科专任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短缺;区域间教育发展不均衡的问题依然存在,部分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相对薄弱,等等。这些困难和问题制约了我省高中阶段教育的高水平发展。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十四次党代会精神,落实浙江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切实解决我省高中阶段教育发展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在确保义务教育优先发展的基础上推进我省高中阶段教育高水平发展,进一步满足社会对优质教育资源的迫切需求,根据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教基〔2017〕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统筹推进。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发挥政策的引导激励作用,形成攻坚合力。

——科学规划,精准发力。综合考虑规模、结构、质量和条件保障,找准突出问题,聚焦薄弱环节,集中力量补短板、促公平、提质量、显特色。

——协调发展,分类指导。牢固确立职业教育在国家人才培养体系中的重要位置,巩固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实现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

——制度建设,注重长效。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着力破解体制障碍,构建长效机制,完善治理体系,推进高中阶段教育高水平发展。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我省高中阶段教育在全面普及基础上努力实现高水平发展,满足初中毕业生接受公平、优质、多样高中阶段教育的需求。科学的教育质量观进一步树立,基于学生核心素养培养的教育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普通高中特色化、多样化发展,“分类办学、错位发展”的局面初步形成;普职协调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吸引力进一步增强;教师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教师适应高考招生制度改革和深化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增强;对教育相对薄弱地区的帮扶力度持续加大,区域间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水平总体趋于平衡;经费投入机制更加健全,生均拨款制度全面建立,教育资源配置更加合理;教育信息化、国际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更新教育理念。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学生为本、以学生发展为本,着力增强高中阶段教育的多样性、选择性和创新性。坚定不移地推进高中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不断完善学校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体系建设,坚决反对和制止单纯用升学率考核教育工作的做法。加强舆论宣传和教育引导,积极营造人尽其才、人人成才的育人氛围,注重培养提高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二)力促多元发展。按照增强个体特色化、群体多样化的导向,合理规划普通高中发展。全面推进特色示范高中建设,鼓励普通高中从自身条件和社会需要出发,培育和凝练以课程特色为代表的办学特色,不断提升办学水平。加快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打造学校品牌,强化专业特色,全面提升办学水平和育人质量。积极推进普职融通,探索普职融合、协调发展新模式,为学生升学、就业提供更多选择机会。

(三)优化结构布局。统筹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加大中高职一体化培养力度,增强中职教育吸引力和竞争力。合理规划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布局,适应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适应人口变化趋势,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化建设步伐加快带来的各类教育需求。加强对区域内各类职业教育资源的统筹,实现中等职业学校的错位、特色发展。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面,加大对教育相对薄弱地区、薄弱学校的帮扶力度,促进区域教育均衡发展。支持和引导民办高中发展。

(四)加强条件保障。建立合理的成本分担机制,完善学费动态调整机制,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完善学校办学条件,加强资源配置,满足深化高中课程改革和适应高考招生制度改革需求。落实并逐步提高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标准,大力加强实习实训设施建设,提高学校实习实训设施配置与生产一线技术水平适切度。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实践技能培养,提高“双师型”教师比例。全面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现象,合理控制普通高中学校规模。控制中等职业学校班额,增加实习实训工位,确保教育教学质量。完善和落实学生资助政策,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三、政策措施

(一)推动学校多样化、特色化发展。坚持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支持普通高中学校立足自身资源优势,明确办学定位,突出办学特色,满足不同特长学生的入学需求。以“分类办学、错位发展”为思路,引导学校向科学高中、科技高中、人文高中、传媒高中、艺术高中、体育高中等类别方向发展。发挥特色示范高中的引领辐射作用,大力推进以创新实验室和学科教室为载体的学科基地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升教育的选择性和个性化。坚持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全面梳理和完善学校课程体系,以培养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为核心,构建以学科为中心、贯通必修和选修的特色课程群,形成办学优势和特色。全面实施选课走班教学,建立和完善行政班和教学班并存的管理制度。全面实施学生生涯规划教育,并贯穿学生整个高中学习全过程。巩固职业教育发展水平,提高中等职业学校育人质量。以“三名工程”和“产教融合发展工程”为抓手,深化中等职业教育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办学模式,在中等职业学校广泛开展现代学徒制改革和创新创业教育,加强职业教育集团、校企合作共同体建设,健全行业企业参与办学的体制机制和支持政策,支持行业企业全程参与人才培养,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形成既能满足学生直接就业需要也能满足学生继续升学需要的人才培养体系。

(二)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高考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正确处理国家人才培养需要与学生个人志向兴趣选择的关系、高校育人方式改革与高中教育教学改革的关系、科学选才与维护公平的关系,以高考招生制度综合改革促进教育综合改革。完善学考选考安排,健全选考机制,推进学校育人方式改革,积极推进选择性教育,促进每一位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落实优质示范高中学校按不低于60%的计划比例向所在区域初中学校分配招生名额的规定,规范特长生招生。建立统一招生平台,逐步取消录取批次,初步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着眼于发展素质教育,与高考招生、中考招生相适应,全面推行建立在客观记实、民主认定、划分等第基础上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探索建立分类型、可选择的“初升高”考试招生制度,为学生选择升入普通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创造良好条件。畅通普通高中学校与中等职业学校之间的学分互认和学生互转通道,为学生提供更多可选择的学习成长通道。

(三)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切实加强高中学校党的建设工作,健全完善党建工作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全面提升高中学校党建工作水平,进一步抓好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供坚强保障。深入推进依法治教,全面加强教育法治建设,建立完善现代学校制度,指导学校以章程建设为重点,不断提高管理的制度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依法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完善民办学校内部治理体系,促进民办教育平稳健康发展。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全面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依法依规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吸引多方力量参与学校治理,建立教师、家长、学生、社区代表和专家参与的学校治理机制。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建立健全办学水平、教育质量、学业发展、创业创新等专业评价制度。探索扩大校长职级制改革试点覆盖面,逐步取消高中学校校长行政级别,不断完善校长选拔、任用、考核、评价机制,让校长把更多精力投入到教学和管理工作中去。不断加强对学校办学行为的监管,坚决查处违规办学、违规招生、违规补课、违规收费等问题,坚持不懈落实“减负”各项规定。

(四)加大投入保障力度。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切实保障教育投入,落实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经费的高中段教育投入机制,完善普通高中收费制度,建立政府、家庭、社会共同承担高中教育培养成本的机制。建立健全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制度,逐步提高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完善基于生均培养成本的财政拨款制度。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区域内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布局,满足社会对高中教育的多元需求。合理控制普通高中办学规模,逐步减少大规模学校,全面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现象。研究制定《普通高中选课走班模式学校功能布局设计图集》,按照图集要求完善学校办学条件,推动高中课程改革向纵深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举办职业教育,推动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共建技术工艺和产品研发中心、实验实训平台,切实满足学校选课走班和技术技能训练需要。以服务地方支柱产业、新兴特色产业为导向,加强对薄弱学校主干专业的扶持,促进中等职业学校特色发展、均衡发展。完善学生资助体系,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适时调整资助标准,加强学生资助信息系统建设,确保不发生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

(五)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化教师管理制度改革,盘活用好教师资源。深入推进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试点,探索建立编制岗位总量控制、动态调整、统筹使用的新机制。改革和完善教师聘用、岗位管理和绩效考核制度,强化学校在教师管理中的主体作用。完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制度,强化职校教师的“德技双馨”特色。完善中等职业学校绩效工资制度,充分调动职校教师积极性。完善教师培养、准入、培训机制,着力提升师资队伍专业化水平。重视教师职前教育,完善省内师范院校专业和课程设置,确保师范教育与深化高中课程改革紧密接轨。提升教师能力素质,探索实施大学毕业生尤其是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入职后先进行1—2年见习培训制度。促进教师专业发展,鼓励教师通过在职学习、脱产进修、自学考试等多种途径提高学历水平,培养教师跨学科素养和执教能力。统筹规划和实施教师培训工作,建立教师培训学分制管理制度,重点加强骨干教师、紧缺学科教师队伍建设,重视发挥名师名校长在教师专业发展中的引领辐射作用。完善职教师资培养体系,创新职教师资培养模式,增加职教师资的有效供给。加大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培养力度,加强新入职教师的企业实践培训。改进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招聘办法,支持学校招聘具有“双证”人员及能工巧匠。完善专业教师到行业企业实践制度和企业人员到中等职业学校兼职任教制度。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建立健全教师师德教育、宣传、考核、监督相结合的长效工作机制。

(六)加快教育信息化发展。全面发展智慧教育,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推动教育变革和创新。加强智慧校园环境建设,构建泛在学习环境。丰富优质教育资源,重点建设选修课网络课程。提升教师教育信息化应用能力,促进网络名师工作室、学科网络研修、网络学习空间建设和深入应用。探索基于技术的教与学创新,促进教学方式变革。实施精准教学,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对课堂教学的各个环节进行量化管理和科学检测,落实因材施教,提高教学效率。创新职教教学模式,建设校企合作开放平台。深化教育管理信息化建设,推进精准管理,加强安全保障。

(七)多形式扩大教育开放。学习借鉴国际先进教育思想、办学理念、教学方法和管理经验,提高自身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水平。推进“千校结好”提升工程,充分发挥“千校结好”特色学校在对外交流合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国际理解教育,以教师互访、学生交流和远程教学互动为重点,扩大友好活动覆盖面,丰富活动载体、形式与内容,培养师生跨文化交流意识和能力。实施教师海外提升计划,有计划、分批次组织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校长和骨干教师出国研修,拓展国际视野,提升专业素养。适应对外开放需要,在省内合理规划布局高中段国际化办学项目,以及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健全监管制度,依法规范各类涉外办学行为,把握办学方向。变单向开放为双向开放,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探索开展海外办学。

四、组织实施

(一)落实政府责任。各市、县(市、区)要将高中阶段教育高水平发展作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落实“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的高中段教育管理体制,强化“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加强统筹规划,制定实施方案,细化政策措施,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明确部门分工。各市、县(市、区)要建立分工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教育部门要积极研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加强组织协调、过程指导和督导检查。发展改革部门要把高中阶段教育高水平发展作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支持学校建设。财政部门要健全经费投入机制,支持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办学水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负责技工学校发展,推进双证融通、两考合一工作,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完善和落实高中阶段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工资待遇等方面的支持政策。

(三)加强督导评估。把高中阶段教育高水平发展作为考核地方政府教育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建立问责机制。坚持并完善教育行政部门工作业绩考核,对各地高中阶段教育改革发展情况进行评估验收,结果向社会公布。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市、县(市、区)要广泛宣传高中阶段教育高水平发展的重要意义,深入解读各项惠民政策措施,动员社会各界关心和支持高中阶段教育改革发展工作,引导学生和家长树立多样化的成才观,形成良好的育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