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18年浙江省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
时间:2018-08-22 来源:省教育厅网站

浙教办函〔2018〕245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院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办好继续教育,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大力提高国民素质”新要求,进一步落实《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提出的“持续开展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倡导全民阅读”及《浙江省富民惠民安民行动计划·教育篇》提出“全省形成便捷、灵活、开放、多样的终身学习环境”的要求,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8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8〕42号)要求,决定举办2018年浙江省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和时间

(一)主题:服务“八八战略”,推进全民终身学习。

(二)时间:2018年全省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总开幕式拟于10月20日左右在绍兴市举行(具体另行通知)。全省各地活动周举办时间要结合当地实际,在10月前后一个月内自行安排。

二、活动内容

1. 举办浙江省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启动仪式。启动仪式主要内容包括宣传和展示我省改革开放40周年尤其是实施“八八战略”15周年来我省成人继续教育发展所取得的丰硕成果、表彰先进及文艺表演等活动。届时将邀请国家、省有关部门领导,市、县(市、区)教育局代表,成人教育机构和工作者代表,当地市民代表参加。

2. 推动社区广泛开展全民学习活动。面向全省各地广大城乡社区居民,特别是老年人等重点群体,开展讲座、培训、观摩、座谈等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活动,组织社区居民多参加一次主题学习活动。鼓励图书馆、科技馆、文化馆、博物馆和体育场馆等公共场馆开展“学习开放日”“主题活动日”“专题讲座”等活动,提供学习服务,组织社区居民多参加一次文化艺术或学习体验活动。鼓励农村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农村文化礼堂、农家书屋、农技推广站等机构,面向农村社区开展宣讲、咨询和培训服务,组织农村村民多参加一次学习培训活动。

3. 推动各类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资源向社区开放。动员组织有条件的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开放大学、成人学校、社区学院、老年大学、科普学校和其他社会教育机构积极参与活动周,发挥场地、设备设施、教学资源、师资优势,就近面向城乡社区居民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参加社区老年教育,开放数字化资源及服务。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红船精神”、“两山”理念、百姓普法、公民素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人文艺术、农民技术培训、创业再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健康养生、运动健身、早期教育、安全教育、环境保护、乡村振兴等主题,组织相关专家,面向社区居民举办若干场社区教育大讲堂。

4. 推动全民阅读。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社会组织,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统文化、科学技术等为内容,通过开展好书推荐、好书诵读、数字化阅读、书友会、书香之家等学习宣传活动,组织社区居民多读一本书,推动全民阅读。

5. 开展2018年浙江省“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荐、认定和展示活动。通过组织开展“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荐、认定活动,认真发掘全民终身学习的励志故事和典型人物,总结当地开展社区教育、老年教育、职工教育等各类成人继续教育的典型做法和经验,宣传展示各地大力发展老年教育、社区教育、职工教育、各类高校开展的继续教育、农村成人继续教育、农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示范县建设、学习型城市建设等各类学习型组织建设、优质资源开放共享等方面的优秀工作案例和发展成果。

6. 开展各种形式的“优秀传统文化进社区”活动。组织全省街镇社区学校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社区”教育活动,增强广大居民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认同感、归宿感和自豪感。

7. 举办学术年会。召开浙江省成人教育与职业教育协会社区教育与农村成人教育分会2018年学术年会。

三、组织工作

本届活动周启动仪式由省教育厅和绍兴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省成人教育与职业教育协会、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绍兴市教育局等单位共同承办。各市、县(市、区)应结合本地实际,落实活动周工作责任单位和具体工作人员。

四、活动要求

1. 扎实开展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各地应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通知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订本地区活动周实施方案,积极组织开展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要求,廉洁办活动,努力使活动周取得实效。

2. 加强新闻宣传工作。活动周期间,拟邀请有关新闻媒体报道宣传全省总开幕式及重要活动。各地要积极联系当地新闻媒体等,通过多平台、多形式、多渠道宣传展示当地包括老年教育、社区教育在内的继续教育事业的优秀工作案例和发展成果;宣传展示当地“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事迹;宣传推广当地优质教育资源,推广社区教育大讲堂活动;宣传展示举办活动周的典型做法和生动事例,引导推动全省各地为城乡社区居民提供继续教育和终身学习服务。

五、其他事项

1. 请各设区市于2018年9月15日前各推荐1个社区教育大讲堂专题目录,包括主题、时间、地点、参与方式、内容简介、主讲人姓名等信息。省教育厅将向全国活动周工作小组办公室择优推荐5个社区教育大讲堂活动届时在全国总开幕式上启动。

2. 全省各地开展活动周的情况将在浙江省成人教育与职业教育协会门户网站刊登。请各设区市于2018年11月25日前,将各地本届活动周工作总结和1—2个典型活动案例报送省成职教协会秘书处。

省成人教育与职业教育协会秘书处联系人:徐佳佳,电话:0571–88031282;张益民、郭耀邦,电话:0571–88031215。邮箱:zj_czjxh@163.com;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42号浙江广播电视大学内裙楼401室,邮编:310012。

省教育厅职成教处联系人:林秀峰,电话:0571–88008681。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8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