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中等职业学校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的新教师入职培训的通知
时间:2019-06-26 来源:省教育厅网站

浙教办函〔2019〕215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等职业学校非师范类专业新教师入职培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浙教职成〔2015〕123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定于今年8月起开展2019年中等职业学校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的新教师入职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省2019年新录用的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

二、时间安排

入职培训时间为一年,其中师范教育培训半年,具体时间为2019年8月至12月;企业跟班实践半年,具体时间为2020年1月至7月(具体见附件1)。

三、报名方式

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本地培训对象的报名工作,请于2019年7月30日前将参训学员的《中职学校新教师信息表》(见附件2)、《学员报名汇总表》(见附件3)报送至所在设区市教育局。

各设区市教育局汇总所属各县(市、区)报名情况后,于2019年8月5日前将《中职学校新教师信息表》《学员报名汇总表》(纸质稿一式1份和电子稿)报送浙江省职业教育师资培训中心。参训学员报到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浙江省职业教育师资培训中心联系人:孙爱红,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288号浙江工业大学屏峰校区,电话:13071885191、0571–85290493,邮箱:shengpei@zjut.edu.cn。

四、收费标准

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核定的教师培训收费标准,按项目收费,师范教育集中研修部分费用为每人10000元。学员报到时先交相应培训机构,再回所在学校报销。省级财政将在中小学教师培训经费中给予部分补贴。

五、其他事项

开展中等职业学校非师范类专业新教师入职培训,是我省深化教师教育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优化中职师资队伍建设的新探索、新尝试。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在参训时间、经费使用、实习实践等方面给予充分支持和保障,确保所有新录用的中等职业学校非师范类专业教师参加培训。各地中等职业学校非师范类专业新教师参加入职培训情况,将纳入2019年度各地教育工作业绩考核。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附件:1. 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非师范类专业新教师入职培训方案.doc

    2. 中职学校新教师信息表.doc

    3. 学员报名汇总表.doc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9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