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万扩招背景下高职创新创业教育发展思考
时间:2021-03-09 来源:江苏高职教育2020年03期

继2019年高职扩116万[1]之后,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又明确了“今明两年,高职院校扩招 200万人“[2]的计划。2019年10月,教育部办公厅等十四部门印发的《职业院校全面开展职业培训促进就业创业行动计划》中指出,“鼓励职业院校积极开发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去产能分流职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的就业创业培训项目”[3]。学界普遍认为将高职扩招与就业政策一起置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战略上来考虑,是我国高职教育发展史上的第一次[4],是新时期国家对职业教育的一种赋能,将引发职业教育大变局、推升职业教育新占位[5]。百万扩招政策成为推动职业教育转型发展的第一张多米勒骨牌,对职业教育发展影响深远,推动着高职教育发展的系统变革。

面对职业教育的大变局与新占位,高职创新创业教育如何响应“多管齐下稳定和扩大就业”政策目标,从应对生源之变到教学之变与建制之变,不断提升创新创业教育的水平与成效,既是当下乃至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的研究课题,也是职业教育走向新占位的必由之路。

百万扩招政策的时代意蕴

《政府工作报告》连续两年将职业教育置于宏观调控层面进行论述,明确把职业教育摆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更加突出的位置,体现了职业教育作为类型教育的双重属性。

本次高职百万扩招最想解决的并非教育层面的升学问题或是生源问题,而是更为宏观层面的国家战略需求问题,即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4]。其政策效应预期为:从短期来看是为了稳就业,是通过高职扩招来解决当前特定群体就业难问题;从长期来看,是将高职教育摆在超越教育的、更为广阔的政策视野中,推动职业教育创新改革,解决高技能人才短缺问题,实现高质量就业。高职院校作为解决就业矛盾、推进高质量就业的“供给侧”,面对新职责和新使命,首先要从政策的角度准确把握百万扩招的时代意蕴。

(一)功能要求:促进就业、服务发展

《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百万扩招是为了“适应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对技术技能人才越来越紧迫的需求”。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发展动能转换的关键阶段,主要表现为由劳动密集型向科技创新驱动型转变的产业升级,以信息化、智能化深度融合为特点的高端制造业和新型服务业占比持续增长,与之相应的经济结构必然要求劳动者具备更复合的技术技能和可持续发展的核心素养。这一切促使高职教育要面向经济社会发展,结合现代化经济体系发展的现实规律,科学分析区域产业发展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培养能快速适应社会和经济需求的人才。高职院校在做好人力资源“蓄水池”的同时,要加大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开发与运用力度,做大从业人员转岗升级“加油站”,推升职业教育新占位。

(二)建设要求:建设适应终身教育要求的职教体系

这次百万扩招与以往最大的不同就是招生对象的重要变化。本次扩招不再重点面向传统生源,而是转向退役军人、下岗待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与过去不同,本次扩招政策的指向使得高职教育不仅要做稳定就业的“缓冲器”,还要做推动劳动力职业发展的“加油站”。面对生源之变,高职院校要在优化教育供给结构上“做加法”,在满足多元化群体的教育需求上“做乘法”,进一步开放高职教育体系并与区域终身教育体系对接,完善职业教育与培训体系,提供适合不同群体个性化成长的高职教育。

(三)民生要求:助力“人人出彩”美好生活

职业教育与人民追求“美好生活”休戚相关,不仅是为了实现“无业者有业,有业者乐业”,更重要的是让“人人皆可成才”,使得每一个人都能获得可持续发展能力。哈钦斯在《学习型社会》中写道 :“整个教育系统的宗旨,不是为了给产业提供劳动力,也不是为了教年轻人如何谋生,而是为了培养有责任心的公民。”[6]因此,要从适应职业发展和满足美好生活需要的角度去认识高职教育,从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匹配的人才需求角度来优化教育结构,强化创新意识与创业精神,助力“人人出彩”。

创新创业教育的价值观审核

缓解就业压力、解决高技能人才短缺的问题,归根结底是培养劳动者适应科技进步和产业转型升级发展要求的问题。这里既有从业者技术滞后技能老化的原因,也有促进岗位迁移升级的创新创业意识与能力不足的原因。建设创新型国家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更需要加强对全社会创新意识、创业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育。

创新是创业的先导和思想基础,创业是创新的载体和表现形式。创新教育关注的是对发展的总体把握,侧重于创新思维的开发 ;创业教育关注的是如何实现人的自我价值,侧重于实践能力的培养[7]。二者是相辅相成的,其目标取向是相同的,就是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人。可见,创新创业教育不仅是人力资源开发的应有之义,也是调适调优人力资源结构的重要手段。新生源和新赋能要求高职院校重新审视创新创业教育的价值及其定位。

(一)重新意识与创业精神是促进就业的“原动机”

就业是民生之本、财富之源[8]。职业结构变迁,新旧岗位更迭,是形成结构性失业的外部环境因素。“招工难”“就业难”的“两难并存”现象,反映出从业者适应新职业以及岗位迁移的能力不足,其最根本原因还是自调整自适应能力的缺失。可见,无论是产业进步、扩大就业,还是转岗升级、稳定就业,起决定性作用的是行为主体自调整自适应的能力,即创新创业能力。

当前,高质量就业和解决结构性人才短缺已成为稳就业的主要方向。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是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迫切需要,是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促进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重要举措[9]。创新创业教育有利于提升从业者对职业自调整自适应的能力,从这个意义上说,创新意识与创业精神是促进就业的“原动机”。

(二)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面临的主要障碍

自2002年4月教育部确定了九所院校作为开展创业教育的试点院校以来,创新创业教育作为知识经济时代的一种教育观念和教育形式,虽已成为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的重要途径,但是受功利性评价等因素影响,还未完全实现其目标。要将创新创业教育打造成为提高人才综合素质的一种教育模式,存在着观念性、制度性和资源性三方面的障碍。

一是观念性障碍。功利性的创新创业教育观念,是制约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体系中的观念性因素。在大多数教育管理者眼里,创新创业教育是针对少数大学生的创新实践和创业行为,很难被纳入面向全体学生的人才培养计划中。此外,许多学生误以为创新创业教育就是能够立即产生经济效益的商业教育活动,急功近利,盲目跟风,没有意识到创新创业教育对人的综合素质提升、职业品格塑造的本质作用,不能根据自身的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训练和提升。

二是制度性障碍。开办讲座、开展创业计划大赛和科技创新项目等活动是当下各高校普遍采用的创新创业教育形式,受众面窄,仅仅局限在少数人中间,不能覆盖到全体学生,具有精英化教育的痕迹。即便开设了创新创业教程等基础类课程,也大多停留在通识与认知的教育层面。创新创业教育涉及到多学科综合问题,需要从人才培养各环节做出系统性的制度安排,从而为创新创业教育进入人才培养体系提供制度保障。

三是资源性障碍。创新创业教育的体验性特征决定了它具有更贴近实践、更开放的资源需求,包括师资、教材、资金和场地等基本条件。师资队伍作为关键要素,要求教师既要有广博的理论知识,又要有丰富的社会阅历与经验,其导师团队还要能满足创新创业教育多学科知识结构的要求。在教材选用方面,主要问题是随意性较强,系统性、严谨性尤其是实操性不足。项目管理方面缺乏孵化组织机构,学生很难获得创新创业教育所需的专项资金和工作场地。

(三)“获得感”是创新创业教育的价值体现

教育的“获得感”反映了受教育者的主观感受和客观需求,是教育“以人为本”的价值体现。与传统生源相比,帮助非传统生源克服对“新职业”的恐惧,走出“再就业”的阴影,建立自调整自适应的自信,就是创新创业教育的最大“获得感”。当前高职创新创业教育还未确立“获得感”的价值取向,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从满足度看,创新创业教育满足受教育者发展诉求的程度有待提高。受教育者接受创新创业教育,期盼学有所成,并在此基础上自主构建知识体系,在未来产生应有的价值。同时与传统生源相比,非传统生源对于学习的获得性体验要求更加强烈,他们具有更为实际、明确的发展诉求,与现有的高职创新创业教育的实践导向不足、市场有效转化不充分形成鲜明的对比。

二是从途径看,目前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开设的课程大多为基础类课程,实践层面大多局限在各级各类创新创业比赛,众创空间则没有实现与社会、企业的充分对接和资源共享,受教育者获得创新创业能力的途径相对单一,这与非传统生源所期望的创新创业教育更加凸显实践导向和市场导向相距甚远。

三是从评价机制看,现有的创新创业教育评价机制往往以考试或职业技能等级评价通过率、创新创业大赛的获奖数量等较为直观的数字为衡量标准,忽视了非传统生源与传统生源间学习基础和学习能力的差异,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生的积极主动性。

体系化发展:创新创业教育大发展策略

新占位新挑战下的高职院校发展,面临着创新创业教育的体系化问题。体系化发展是创新创业教育发展的总方向与总策略,就是要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消除发展中的主要障碍,专创融合、校企合作,将创新创业教育发展成为提高人才综合素质的一种教育模式。体系化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了三点基本原则:一是坚持育人为本,提高培养质量;二是坚持问题导向,补齐培养短板;三是坚持协同推进,汇聚培养合力[9]。

(一)以促进就业为目标,科学定位创新创业教育

创新创业教育本质上是一种素质教育,创新创业教育的核心是“育人”[10]。其中立德树人是教育的根本任务,职业教育的家国情怀要求高职院校在创新创业教育中更加突出职业道德和工匠精神的培育。高职百万扩招背景下,非传统生源有着较为丰富的社会经历,他们选择接受创新创业教育,往往有着能够“创办自己的企业”、习得“发财之术”的现实需要,这就要求高职院校在创新创业教育中坚守立德树人的初心,加强创新创业教育的“思政”和“育人”功能,引导受教育者在接受创新创业的教育过程中学会处理“德”与“财”的关系,以具有职业教育特色的“工匠精神”丰富受教育者的创新创业精神、端正他们的创新创业态度,使受教育者进一步认识到创新创业的本质是“创造服务社会、成就自己的事业”,是“把个人理想融入民族复兴的伟大实践”,从而将“立德树人”贯穿于创新创业教育的始终。

(二)以专创融合为抓手,整合创新创业教育资源体系

专创融合要求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首先,需要整合跨学科课程,形成内容丰富、涉及面广、操作性强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其次,高职院校需基于创新创业活动发展规律,转变传统单一的育人需求,在充分考虑创新创业能力阶段性发展需求和长远性发展目标的基础上,促进教育链、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耦合。非传统生源的受教育者或多或少已经掌握了一定层次的专业技能,往往不能忍受纯理论的讲授灌输,这进一步要求教师成为既懂理论又懂专业技能的“双师型”教师,甚至是专业跨界的“全科型”教师。教学活动要通过提供更多的真实案例,针对更多的实际问题,开展更多的研究探讨活动。

在教育资源供给方面,传统的“单一供给” 模式的创新创业教育已经不能满足学生对于获得性学习体验的强烈需求。高职院校应以可持续发展为高职创新创业教育的逻辑起点,将产业界的生产制造、学校的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学术科研以及知识应用有机结合,将传统“大锅菜”式统一供给的课程变为“自助餐”式的多元选择。

在教育的实施过程中,要注意建立和完善创新创业教育咨询与指导体系。面对多样化的生源,高职创新创业教育应变普适性教育为个性化指导,开展全程教育咨询与指导,围绕受教育者“创新创业意向、个人现有的知识技能、期望未来的发展”三个维度开展调研,并根据调研结果加强对受教育者课程选择以及职业生涯规划的个性化咨询指导,帮助其设定个性化的学习目标和课程,同时有效引导他们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提升创新创业教育的服务水平。

与此同时,创新创业教育的终身教育属性,要求以学生为中心树立终身教育理念,整合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将创新意识与创业精神的培养贯穿于专业教育全领域、全过程,畅通创新创业人才成长发展通道。树立终身教育理念的创新创业教育要求高职院校依托现有资源设备、实训基地等,建设终身创新创业教育基地。受教育者即使在完成学业后,在今后的创新创业过程中遇到困惑,也能通过基地找到合适的解决问题的路径,从而真正实现创新创业教育的终身教育理念。

(三)以校企合作为依托,拓展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实践平台

就高职院校而言,拓展创新创业教育的实践必须建立校内校外两个服务平台。

在校内,高职院校应不断拓展创新创业教育资源与服务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将创新创业教育与实习实训、毕业论文(设计)和丰富多彩的创新创业竞赛等第二课堂活动相结合;以实践活动为载体,把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活动嵌入社会实践和实习实训中;建设“青创园”“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区”等,为学生创业实践提供必要的创业指导以及相应的硬件设施扶持;建立“创新创业指导中心”“创新创业服务网站”等,为学生提供政策咨询,推介创新创业项目,加强信息交流,做好跟踪服务。

在校外,高职院校应主动调研区域经济与产业发展的变化,积极推进校企合作,包括但不限于:主动融入地方政府创新创业推进计划,整合社会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如签约大学生就业创业基地,帮助学生更多地接触、了解和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在社会历练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选择轻资产、易创业的专业,如电子商务、艺术设计等专业,校企合作组建创新创业教育产教融合实验班,推进专创融合;积极推进专家人才库建设,主动邀请大企业的创新研发人员担任创新创业课程的兼职教师和创新创业项目的创业导师;主动与中小企业对接,依托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发展需求,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活动,最终实现创新创业所需资源在系统内无障碍流转,形成技术创新与教育教学的良性互动,激发校企合作的内生动力。

结语

职业教育是一种“跨界”教育,深化产教融合是高职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动力”。在百万扩招背景下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就是要强化教育主体的“在场”意识,将以往学校“单主体”变为校企“双主体”共建的方式,建立健全校企教育资源共享、质量评价共评等机制,引入企业真实双创项目,加快推进校企创新创业中心、工程技术创新中心的建设,强化学生创新创业的实践应用能力培养。(孙兴洋)

参考文献:

[1]高靓.为经济发展蓄力 为改善民生赋能——高职百万扩招实施一周年纪实[EB/OL].(2019-05-19)[2020-06-1].http://www.moe.gov.cn/jyb_xwfb/s5147/202005/t20200519_456284.html.

[2]李克强.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EB/OL].[2020-0611].http://www.gov.cn/zhuanti/2020qglh/2020zfgzbgdzs/2020zfgzbgdzs.html

[3]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等十四部门关于印发《职业院校全面开展职业培训促进就业创业行动计划》的通知[EB/OL].(2019-10-23)[2020-06-11].http://www.moe.gov.cn/srcsite/A07/zcs_zhgg/201911/t20191118_408707.html.

[4]吴立保.高职百万扩招的制度逻辑及其政策意蕴[J].江苏高职教育,2019(2):1-7.

[5]姜大源.论高职扩招给职业教育带来的大变局与新占位[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9(10):5-11.

[6]李珺.高职扩招“生源结构多样化”的新解读——基于学习型社会建设的视角[J].高等继续教育学报,2019(6)36-40.

[7]曹胜利,高晓杰.创新创业教育——培养新时代事业的开拓者——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创新创业教育研讨会综述[J].中国青年科技,2007(6):51-56.

[8]李克强.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EB/OL].[2020-06-11].http://www.gov.cn/zhuanti/2019qglh/2019zfzgbgdzs/2019zfzgbgdzs.html.

[9]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EB/OL].(2015-05-13)[2020-06-11].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5-05/13/content_9740.htm.

[10]李家华,卢旭东.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高校人才培养体系[J].中国高等教育,2010(12):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