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2022年温州市“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通知
时间:2022-12-01 来源:温州市教育局

各县(市、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社区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全民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建设,赋能“两个先行”壮丽篇章谱写,根据《2022年浙江省暨台州市“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总开幕式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成职协〔2022〕35号)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举行2022年温州市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2022年温州市暨乐清市“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

二、主题和时间

主题:深化全民学习  助力“两个先行”

时间:2022年全市总开幕式拟定于12月上旬在乐清举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各地要结合当地疫情防控实际及有关规定,在12月中旬前自行安排举行。

三、活动内容

(一)举办温州市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启动仪式。启动仪式主要内容包括宣传展示全市各地终身教育成果、工作亮点和推广模式;举行先进表彰、文艺表演和展览活动;邀请市有关部门领导、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领导、终身教育工作者和市民代表参加。

(二)持续推进线上线下终身学习活动。围绕社区教育进农村文化礼堂、职业技能培训、全民健康、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教育培训等主题,充分利用“浙学通”平台,广泛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讲座、培训、观摩、座谈等教育培训;推出为期一周的学习宣传、文化艺术和学习服务等系列活动,营造全民参与、全民学习的浓厚氛围。

(三)开展终身教育资源共享行动。推动各类学校和教育培训机构资源向社区开放,在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基础上,充分发挥公共资源作用,形成社会资源共享机制,鼓励图书馆、科技馆、文化馆、博物馆和体育场馆等公共场馆开展“学习开放日”“主题活动日”“专题讲座”等活动。充分利用开放数字化学习资源举办各类线上大讲堂,推终身教育资源开放共享。

(四)开展温州市终身学习品牌展示活动。开展温州市 “终身学习体验基地”、等级社区学校(学习型社区)、老年教育优质校、社区学校·文化礼堂共同体、“百姓学习之星”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评选活动;组织2022年温州市终身学习610品牌成果宣传展示活动;举办“老年教育”主题培训研修班等,并总结典型做法和工作特色。

(五)开展“浙学通”专题宣传展示活动。各地要将“温学通”作为重要载体,深度挖掘、广泛宣传在利用温学通开展学分银行工作及相关教育培训中的经验做法,并开展交流活动。通过“互联网+”、线上线下结合等多种灵活的有效方式,提炼各地大力发展终身教育的优秀工作案例和发展成果。

四、组织工作

本届活动周开幕式由温州市教育局、乐清市人民政府、温州城市大学联合主办,乐清市教育局、浙江广播电视大学乐清分校承办。各县(市、区)须结合本地实际,落实活动周工作责任单位和具体工作人员。

各地在活动开展过程中要明确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属地疫情防控公共卫生规定,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按照上级规定和要求,节俭、高效举办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

五、活动宣传

活动周期间,拟邀请有关新闻媒体报道宣传全市开幕式及重要活动。各县(市、区)要积极联系当地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工作,营造全民学习氛围,引导更多的群众参与终身学习。充分利用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专题网站,集中宣传当地终身教育方面优秀工作案例和发展成果,推广当地优质终身教育资源和举办活动周的典型做法和特色工作,形成浓厚的终身学习氛围。

六、其他事项

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精心策划、注重实效、开拓创新、突出特色,组织开展好县域活动周及宣传展示活动,及时将举办活动周有关情况、宣传案例推送到省、市社区教育相关网站及其它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各县(市、区)于2022年12月20日前将各地本届活动周工作总结和1-2个典型活动案例报送温州市社区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社区教育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张乐倩、胡明明,电话:0577-89991757、0577-88288167,邮箱:zlqc3166@163.com。

温州市教育局职成教处联系人:王琳琳,电话:0577-88636206,邮箱:1515957355@qq.com。

温州市教育局

温州市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