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一)为规范协会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研课题管理,提升全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研水平,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适用于浙江省各级职业学校、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社区学院和相关单位的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研课题管理。
(三)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研必须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尤其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座谈会重要精神为指导,理论联系实际,积极探索,开拓创新,努力推出一批既有理论价值又有实践意义的优秀成果,为加快推进我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现代化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理论支撑。
二、立项
(四)课题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扎实;
2.申请人须具备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学术水平;
3.申请人每次只能申报一项课题;
4.以往承担的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立项课题期满未结题,或其课题被终止研究,二年内不得申报本协会立项课题;
5.研究队伍组织合理,主研人员具有市(区、县)级及以上课题研究经验;
(五)课题申报材料包含:
1.《浙江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协会科研课题申请·评审书》(见附件1);
2.《课题设计论证(活页)》。
(六)课题立项程序:
1.申报。遵循每年一次课题申报原则,各单位参照当年下发的课题研究指南,结合实际选择申报课题。课题的选题,要以本地区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改革发展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为主,体现现代教育思想和创新精神,突出应用研究,大力提倡校本研究,力求通过研究促进学校内涵提升和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改革发展。
课题申报时,申请人必须认真填写“申请·评审书”和“课题设计论证(活页)”,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内统一报送省协会秘书处。
2.评审与立项。协会负责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并下达立项文件和立项通知书。
三、过程管理
(七)各课题承担单位和课题负责人接到课题批准立项的通知后,要在三个月内组织开题论证,拟订实施计划,并及时将开题论证报告和实施计划报省协会秘书处。
(八)开题论证:
1.必备材料。课题负责人在原申报材料的基础上,撰写课题的“开题论证报告”,制定出内容具体、步骤清晰、分工明确的“课题研究实施计划”。
2.开题方式。各课题承担单位根据自身条件和研究需要,可采取会议开题、活动开题、展示开题、自主开题、资料开题等不同方式进行课题开题论证。
(九)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须由课题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承担单位签署意见,报省协会批准后实施。
1.变更课题负责人;
2.改变课题名称;
3.改变成果形式;
4.对研究内容作重大调整;
5.课题完成时间延期(延期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十)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协会同意后终止、撤消课题。
1.超过三个月不开题;
2.研究成果有严重政治问题;
3.与批准的课题设计严重不符而未经报批,且实践价值低下;
4.获准延期,但到期仍不能完成。
四、结题管理
(十一)课题结题时,课题负责人应组织自评,在自评基础之上向省协会秘书处提出书面结题申请。
课题结题应按照统一样式报送以下材料:
1.结题申请书(见附件2);
2.课题研究工作报告;
3.课题研究报告;
4.课题成果附件。
课题结题后,由浙江省成人教育与职业教育协会颁发结题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