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技师学院(筹)组织十八岁成年学生开展法制教育实践活动
时间:2018-01-12 来源:浙江职成教网

庄严的国徽,象征着公平与正义的天平,1月9日上午,海宁市人民法院迎来了一批特殊的旁听者,海宁技师学院(筹)45名年满十八周岁的学生代表在老师的带领下前来旁听一起公开审理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海宁市人民法院少年庭庭长何佳丽法官热情接待了师生代表。

本次旁听的案件,主要是被告人在外聚餐的过程中因和他人发生口角,进而动手,最后用刀捅了被害人,造成被害人肝脏破裂。被告人对案件事实供认不讳,因一时激情故意伤害他人,被告人将面对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旁听了案件的庭审,同学们思绪良多,每一名学生都要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要学法、知法、守法。本次庭审旁听,让大家感受到了法律的神圣与庄严,法律作为人们行为与道德的底线不可触碰。

庭审中,从书记员的庭审纪律要求,到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再到审判长在法庭调查阶段组织的讯问、举证,以及原告申诉、被告辩护等环节,同学们都屏气凝神,认真聆听,不放过庭审的每一个环节。

庭审结束后,当庭法官向各位学生进一步介绍此案件的相关要点,以及案件中哪些需要大家注意的地方,个别同学就案件的疑问向法官提问,法官给予现场解答。

旁听完案件的庭审后,海宁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长张光明的带领学生们参观了海宁市人民法院的立案大厅、部分审判庭,并向在场学生说明了法院的主要职能部门的职责。雄伟肃穆的法院深深刻入了同学们的脑海中,时刻提醒大家要做一名明礼守法的合格公民。

很多同学都说这是第一次走进法院,真切地感受到了法庭的神圣,法官的威严,消除了对法院的陌生感和神秘感,让他们增长了不少法律知识。学生们也从案件中吸取了教训,得到了启示。

普法教育是学校素质教育的一块重要内容,通过向广大学生普及法律常识旨在加强受教育人群的法律知识和法律道德意识。青年学子年轻有活力、好动又有个性,同时又缺乏人与人之间交往的经验和方法。他们往往以自我为中心,会因为一句话或者一个小矛盾而与他人大动干戈,做出一些不理性的行为。成人后,学生要为自己的行为负法律责任,要自己承担不当言行带来的后果。

据悉,海宁技师学院(筹)经常性地开展普法教育,邀请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法官、检察官来校作讲座,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旁听案件审理是海宁技师学院(筹)18岁成人教育的系列活动之一,学校希望通过一系列的培训、讲座和活动,让学生在成人之际树立更加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收获成人、成才的信心,以更好的面貌和姿态走向社会,为国家与社会的发展创造价值。(李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