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关于2023年浙江省大学生艺术节获奖名单的公示
时间:2023-12-05 来源:浙江省教育厅网站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 共青团浙江省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浙江省学生艺术节活动方案的通知》(浙教办函〔2023〕131号)精神,经专家评审,2023年浙江省大学生艺术节活动共评出艺术表演类获奖节目770个,校园十佳歌手奖10个(最佳男歌手奖1个、最佳女歌手奖1个);学生艺术作品类获奖作品500件,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获奖作品39个,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89篇。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和艺术工作坊获一等奖的指导教师获优秀指导教师奖。原创的艺术表演(集体项目)一等奖节目获优秀创作奖。浙江音乐学院、温州大学获组织贡献奖,浙江大学等39个单位获优秀组织奖。现将获奖名单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日—12月7日。

二、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信件有效期以邮戳为准。单位反映情况应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提倡署真实姓名。

三、联系单位:省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电话:0571–88008881,地址:杭州市文晖路321号,邮编:310014。

附件:2023年浙江省大学生艺术节获奖名单.docx

浙江省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组委会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