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班主任专项”课题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3-06 来源: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
浙教科规办〔2026〕02号

各设区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深入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浙教办师〔2023〕26号)精神,切实提升班主任育人能力与教育科研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班主任专项”课题认定工作,遴选具有较好实效性、创新性、推广性的课题成果,进一步推动我省中小学班主任队伍专业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和条件

1.本专项课题仅限省名班主任培训班学员申报,且申报时仍在学校担任班主任。本年度认定课题主要面向省首批高中名班主任培训班学员,省初中名班主任培训班学员亦具备申报资格(详见附件1)。

2.申报的课题须与班主任工作或班主任团队建设相关。

3.申报的课题设负责人1人,不另设执笔人,若课题组有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

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1)申报人非在岗在职班主任、非执笔人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的;

(2)申报人(负责人)为两人及以上的;

(3)一个人同时申报两项或两项以上的;

(4)同一课题已在其他厅级及以上课题中立项的;

(5)申报人已立项省教育规划“班主任专项”课题的;

(6)申报人正在承担省教育科学规划各类课题而未结题的。

二 、认定程序

1.申报。申报者通过工作单位向所在地市教科规划办申报,地市教科规划办作为初审单位向省教科规划办提交符合要求的课题。

2.评审。省教科规划办对申报材料的资格及规范性进行核实,组织专家对符合申报要求的课题进行差额评审,根据评审成绩确定认定课题,并进行公示。

3.认定。公示无异议后由省教科规划办公布立项名单,在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系统内同步完成立项信息录入与结题审核,并颁发结题证书。

三、报送材料

1.《评审书》(详见附件2):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扫描为PDF文件,报送至地市教科规划办,各地汇总后上报省教科规划办。评审书含“申请者的承诺与成果使用授权”须由申报人亲笔签名。省教科规划办将对评审书中的成果报告进行学术不端检测。

2.佐证材料:若需提供课题研究过程与成效的佐证材料,请将佐证材料整合成单一PDF文件并附目录。佐证材料不超过20页。

3.《汇总表》(详见附件3):由各地市教科规划办加盖公章后,扫描为PDF文件上报省教科规划办,同时报送Excel电子版。

4.材料打包方式:各地市教科规划办须将申报书和佐证材料分文件夹归类,每份文档以“地市+序号+学段+姓名+文件类型”命名(如:杭州01+高中/初中+张三+评审书),序号应与汇总表一致。

四、申报截止时间

1.电子材料须于2026年3月23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zjjkyjjs@163.com。

2.纸质材料须于2026年3月23日前寄(送)到杭州市学院路35号浙江教育综合大楼608室,刘老师收,邮编:310012,联系电话:0571-88846772。

附件:1.全省首批名班主任培训班学员名单(高中、初中)

     2.2026年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班主任专项”认定性课题评审书

     3.2026年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班主任专项”认定性课题汇总表

 

点击下载附件1:全省首批名班主任培训班学员名单(高中、初中).docx

点击下载附件2:2026年度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班主任专项”认定性课题评审书.docx

点击下载附件3:2026年度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班主任专项”认定性课题汇总表.xlsx

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