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6年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职业能力大赛(面向人人)“零件测绘与综合加工”等项目比赛的通知
时间:2026-04-28 来源: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
浙职赛执委函〔2026〕65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有关学校:

根据《浙江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执委会关于做好2026年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职业能力大赛的通知》(浙职赛执委函〔2026〕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于2026年5月举办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职业能力大赛(面向人人)“零件测绘与综合加工”等项目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项目

1.“零件测绘与综合加工”赛项;

2.“汽车检修基本技能”赛项;

3.“会计电算化”赛项;

4.“建筑CAD绘图”赛项;

5.“酒店服务”赛项;

6.“婴幼儿保育技能和早期学习支持”赛项。

二、比赛时间及承办单位

比赛时间定于2026年5月下旬,具体比赛时间、地点及承办单位详见附件1,各赛项规程文件详见附件2—7。

三、参赛方式

1.参赛选手必须为相应专业在籍高二年级在校学生。

2.以设区市为单位组建代表队,每个代表队由15名选手组成。大赛执委会根据“全国中职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在各设区市学校上报相应赛项相关专业技能成绩A、B、C三个层次的学生中,各随机选取5名学生组队,组成15人的参赛队。

3.如有学生因故不能参赛,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在赛前5个工作日前,以电子文件形式向大赛执委会说明原因,由执委会审核通过后重新抽签补员。补员选手参赛时必须携带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4.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参赛学生的资格审查工作,并保存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以备查阅。

5.参赛选手必须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身份证遗失须由公安派出所开具临时身份证明,以便审核参赛资格,否则将无法参赛。

四、比赛成绩

本次比赛参赛个人不单独设奖,以设区市为单位计算团体成绩。

五、其他

1.比赛不收取报名费和参赛费,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2.各设区市需指定1名领队,负责比赛期间的学生管理。参赛学校须为每位参赛选手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附件:1.2026年“面向人人”各赛项安排表

    2.“零件测绘与综合加工”赛项规程

    3.“汽车检修基本技能”赛项规程

    4.“会计电算化”赛项规程

    5.“建筑CAD绘图”赛项规程

    6.“酒店服务”赛项规程

    7.“婴幼儿保育技能和早期学习支持”赛项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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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执委会

(浙江省教育厅职成教教研室代章)

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