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工作安排,经公示无异议,现将《浙江省2026学年中小学评议教辅公告目录》(以下简称《教辅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开评议教辅信息
《教辅目录》中的教辅编写或出版单位须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s://zwfw2.zjedu.gov.cn/jfsp/FrontPage/index.html#/table)及时上传教辅材料信息,包括教辅材料简介以及各册封面、目录、样张等。如有技术问题请咨询杨老师,电话:0571-88008821。
可通过教材“一件事”平台的“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公告目录”或“浙里教辅”查看评议教辅相关信息。网址分别为:
https://zwfw2.zjedu.gov.cn/jcyjs_mh/web/home/index
https://www.sxh985.com/jyj-h5/#/
二、确保评议教辅质量
(一)《教辅目录》中的教辅编写单位须根据教材内容变更情况及时进行修订,修订后由出版单位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发起印前核查申请,在线提交教辅材料修订情况报告和定稿的电子版样书。印前核查工作联系人:吴老师,电话:13175039086。
(二)印前核查通过后,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教辅材料价格政策。原则上2026年8月7日前完成核价申报,核价后方可付印发行。申报核价工作联系人:郦老师,电话:13606530062。
(三)教辅材料印制时,须用三号仿宋字体在封面眉顶处印注“经浙江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评议通过”字样,封面信息与《教辅目录》保持一致。
(四)涉及中国示意地图、世界示意地图、中国历史疆域图、世界各国历史地图和局部行政区域图等,须按规定报相关部门审查,取得审图号。
(五)教辅材料不得夹带任何商业广告的链接网址、二维码等信息。
(六)教辅材料出版、印制质量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图书质量管理规定》《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近视防控卫生要求》等有关法律、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其他规范要求,及时完成出版印制。各出版单位须配合做好提供大字版教辅材料工作。
(七)出版单位应优先选择通过绿色印刷合格评定的印刷企业印制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物印刷复制单位在承接中小学教辅材料印制业务时,必须事先核验出版单位的委托印制手续,手续不齐或无效的一律不得承接。
(八)出版单位要严格按照教辅材料的印张要求出版。本着经济适用原则,采用单色或双色印刷,单色印刷纸张用60克胶版纸,双色印刷纸张用70克胶版纸。同一本教辅材料正文的纸张规格一致,封面为铜版纸。
三、规范教辅进校管理
(一)强化市县管理主体责任。各市、县(市、区)教育局要建立健全制度机制,确保评议教辅推荐选用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各设区市教育局结合本地教情学情,按照适度原则,形成市级推荐目录。各设区市原则上须设置评议教辅展示点。鼓励各地充分利用免费教科书、学校公用经费以及教育惠民等政策,将义务教育阶段教辅材料纳入政府采购范畴。《教辅目录》中不涉及的,且是落实国家课程所需的操作类学具、耗材等教学辅助材料,提供学生免费使用的,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
(二)落实学校使用主体责任。中小学校是教辅材料的使用主体,要全面落实有关政策要求。《教辅目录》中的教辅材料,学校可按“一科一辅”“学生自愿”的原则组织统一代购,但不得从中牟利。对推荐使用的教辅材料种类、学科、年级、版本、价格和上级部门监督电话等信息,在学校醒目位置进行全程公示。每学期开学后30个工作日内,将本校教辅材料情况进行备案。备案网址:https://jcba.zjedu.gov.cn/#/login
四、强化部门协同监管
(一)出版行政主管部门采取随机抽查方式,对出版发行的中小学教辅材料印制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二)编写出版单位提供的配套教辅材料资源服务平台,须落实网络数据安全管理责任,全面加强安全防护建设,遵循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要求,做好定级备案及测评整改。
(三)中小学教辅材料须由出版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发行单位发行。发行单位须严格按照《教辅目录》组织发行,确保教辅材料按时到书。不得在发行过程中增删内容、册次、印张等,不得搭售《教辅目录》外的任何资料。
(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学校、教师、学生反映和群众举报的问题线索,要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
(五)建立教辅材料动态调整机制。各相关部门加强协同配合,按照各自管理职责,加大对问题线索的查办力度。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辅材料应停止使用并退出评议教辅公告目录。
1.内容出现方向性错误或严重科学性错误的;
2.违反评议或选用程序的;
3.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
4.未按教材内容修订的;
5.不适应我省中小学教育教学实际需求的;
6印制质量不符合相关质量标准的;
7.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如有违法从事中小学教辅出版、印刷复制、发行活动,擅自或变相提高教辅材料价格,强迫或变相强迫订购教辅材料、利用征订教辅材料谋取不当利益等情况的,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浙江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