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局(语委办)、各高等学校,台州市路桥区教育局,省教材委(省语委)各成员单位:
根据《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2026年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宣传周的通知》(教语用函〔2026〕2号,见附件)要求,定于2026年9月第三周举办2026年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宣传周(简称“第29届推普周”)活动。为做好本届推普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届推普周活动主题为“依法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奋进强国建设新征程”。各地、各单位要以“聚焦重点、全面普及、巩固提高”为工作指引,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为主要内容,结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创新开展特色分明、形式多样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宣传活动,充分彰显语言文字工作在服务强国建设中的使命担当,引导社会大众广泛参与,引领社会各方面形成推普强大合力。推普周活动期间,要与我省“典耀中华”主题读书行动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一地一品牌、一校一特色”建设、“童语同音”计划、“经典润乡土”计划、“大手拉小手 学讲普通话”活动和推普助力乡村振兴计划等日常工作有机结合、一体推进,有效提升我省语言文字工作建设与管理水平。
省语委办将会同台州市教育局(语委办)、路桥区教育局(语委办)、浙江传媒学院联合开展浙江省推普周开幕式活动。作为我省本届推普周重点区域,台州市教育局(语委办)、路桥区教育局(语委办)要协同相关部门围绕活动主题,开展新修订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普法系列宣讲活动,推普宣传片及普法视频联播活动,开展“推普智能+——语言文化数智素养教育”主题的推普宣传活动。
请各设区市语言文字工作部门于2026年8月10日前、9月20日前分别将推普周活动方案和活动总结报送省语委办。联系人:屠梦云,电话:0571-88008959,电子邮箱:zjsywb@126.com。
附件: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2026年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宣传周的通知.doc
浙江省教材委员会(浙江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