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下午,诸暨市枫桥镇洪绶小学教导主任阮明俐对照《诸暨市枫桥镇教育基金发放章程》相关条款,对师生提交的助学金、优秀奖、育才奖《诸暨市枫桥镇教育基金信息表》开展材料审核工作。

“诸暨市枫桥镇教育基金”由浙江宏天弹簧有限公司杨月灯先生捐资设立。杨月灯先生致富不忘桑梓,心系家乡教育发展,企业三年内每年向诸暨市“红十字博爱基金”定向捐赠10万元,专项用于奖励、资助枫桥镇中心学校在校师生。为落实捐资助学初心,充分发挥基金激励帮扶效能,枫桥镇人民政府专门制定基金发放章程。

基金主要面向枫桥镇中心学校下属各校,一方面帮扶家庭经济困难学子顺利完成学业;另一方面激励广大学生勤学善思、崇德向善,鼓励全体教职工恪尽职守、潜心育人,助力枫桥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基金设置三大奖项:一是助学奖,资助辖区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二是优秀奖,表彰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三是育才奖,奖励爱岗敬业的在岗优秀教职工。
为规范基金运行,专门成立诸暨市枫桥镇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镇党委书记、镇长担任名誉主任,分管教育、慈善工作副镇长任副主任;管委会成员包含浙江宏天弹簧有限公司董事长、枫桥镇中心学校校长、镇社会事业办及学校各职能科室负责人。管委会下设办公室,由浙江宏天弹簧有限公司董事长任办公室主任,枫桥镇中心学校校长任副主任。管委会承担基金审查监督、评审决策等职能,有序推进评审发放工作,广泛收集师生与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由中心学校校长定期向管委会主任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基金配套制定三类奖助学金实施细则,明确申报操作要求。申报流程为:申请人填报《诸暨市枫桥镇教育基金信息表》,管委会初审拟定候选名单并面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经复评确定最终获奖受助名单后发文公布,由学校开展表彰并完成奖助学金发放,同时严格规范奖助学金保管与使用管理,本章程自2026年7月起正式施行。
目前,枫桥镇中心学校所辖1所初级中学、2所小学、2所幼儿园正有序组织师生开展填表申报工作,各校落实专人做好材料审核,保障本次教育基金评审申报工作平稳推进。(诸暨市枫桥镇中心学校 孙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