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第二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出台教师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和教师个人信用记录制度
10月29日,温州市第二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以下简称“温二职专”)《温二职专教师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讨论稿)提交行政会议讨论通过,于文件出台之日正式实施。
该校教师个人信用记录,分A、A-、B、B-、C三级五档,每年认定一次,初始记录均为A级,出现失信行为一次递减一档或一级,有效期三年,数据采集为近三年,最高信用等级为AAA。其结果作为评优评先、晋级晋升的第一优先排序考虑。在提交教职工征求意见和工会讨论的过程中,全体教师踊跃献计献策,认为该文件对于绝大多数教师来说,是底线,也是为师者应有的操守,对于一些失信行为,具有很好的威慑作用。
据悉,此前,学校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以及中共温州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温州市教育局出台《关于深入开展“清廉学校”建设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从当前教育领域出现的社会新问题结合学校实际,罗列关于思想、经济、价值观等方面的十条教师师德考核负面清单,明确教育行为底线,同时根据教师师德考核负面清单第八条:“在财务、招生、考试、考核评价、教师资格认定、职务评审、教育教学研究等活动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在请假、学习、考察、培训弄虚作假、发票虚报等行为的;在学校管理中弄虚作假、提供伪证的,均定义为教师个人信用失信”,建立教师个人信用记录和失信惩戒制度。与教师评优评先、晋升晋级及各级荣誉待遇享受等方面挂钩,同时规范认定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随后,学校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会上,校长罗杨专题解读了《教师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初稿),并向全体教职工征集意见,由学校工会汇总和研讨,最终形成《温二职专教师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讨论稿)。(朱文)